内容正文:
增值税法
目录 /CONTENTS
01
增值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02
增值税的税率与征收率
03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04
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05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和会计核算健全程度的不同,增值税的纳税人可以分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
对一般纳税人实行凭发票扣税、计算扣税、核定扣税的计税方法;对小规模纳税人规定简易的计税方法和征税管理办法。
01 增值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增值税纳税人
01 增值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增值税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的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①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② 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01 增值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增值税纳税人
01 增值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简称中国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中国境内销售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中国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抵扣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01 增值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增值税纳税人
(一) 销售或进口货物
销售货物是指在中国境内有偿转让货物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中国境内是指所销售货物 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中国境内。货物是指除土地、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等不动产外的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
进口货物是指申报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进口货物无论是否转移货物的所有权, 也无论是否有偿,均应征收增值税。
01 增值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增值税征收范围
01 增值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增值税征收范围
(二) 销售劳务
销售劳务是指纳税人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等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的业务活动。 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 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 状和功能的业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不属于应税劳务。
01 增值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增值税征收范围
(三) 销售无形资产
销售无形资产是指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等)、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01 增值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增值税征收范围
(四) 销售不动产
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营业用房、办公楼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建造物。
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
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01 增值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