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学习情境五
托收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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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情境五 托收结算方式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
了解托收的概念、特点、基本当事人及其关系;
熟悉托收的分类、进出口业务中托收结算存在的潜在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掌握托收流程、出口托收业务操作、进口托收业务操作。
>>能力目标
在国际贸易操作实务中,能够顺利完成托收结算业务。
黑龙江云翔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收付款业务
黑龙江云翔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向巴基斯坦客户出口甲酸钠一批。贸易合同与结算相关规定如下。
Unit Price: USD317/MT CFR NET KARACHI
Total Value: USD7 925(MORE OR LESS 5% ALLOWED)
Terms of Payment: D/P AT SIGHT
同时,黑龙江云翔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从美国洛杉矶CCDD公司进口价值为USD130 000化工加工成套设备1套。合同规定的价格条件为 CIF DALIAN,付款条件为D/P AT 30 DAYS SIGHT。
情境导航
学习情境五 托收结算方式
该情境下,黑龙江云翔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处于收付款的
双重角色,要想顺利完成两个合同的结算业务,需要认知如下:
模块一,托收认知;
模块二,托收操作实务;
模块三,托收风险与控制。
学习情境五 托收结算方式
模块一 托 收 认 知
《URC 522》对托收界定如下:托收是指银行依据所收到的指示处理单据,以便于取得付款或承兑,或凭以付款或承兑交单,或按照其他条款和条件交单。其中,单据是指金融单据和商业单据。金融单据是指汇票、本票、支票或其他类似的可用于取得款项支付的凭证;商业单据是指发票、运输单据、所有权文件或其他类似的文件,或者不属于金融单据的任何其他单据。
一、托收的概念
二、 托收的特点
1. 托收是商业信用
托收是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一种结算方式,其坚持“收妥付汇、实收实付”原则。
2. 出口商与银行之间是代理关系
银行在办理托收业务时只是委托人的代理人,没有义务必须办理某一托收或任何托收指示,并不加入银行信用,不保证委托人是否顺利收款。至于进口商是否按照规定的交单条件付款赎单,完全取决于其付款的能力和付款的愿望,银行不承担付款的责任。
3. 托收是逆汇方式
托收结算下,出口商开出汇票,连同货运单据委托银行要求进口商付款,进口商在收到货运单据经审定无误后通过银行的代理行对出口商付款。结算工具的走向与货款的流向是相反的。
模块一 托 收 认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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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托收的当事人及其关系
(一) 托收的当事人
模块一 托 收 认 知
1. 委托人(principal)
2. 托收行(remitting bank)
3. 代收行(collecting bank)
4. 付款人(drawee)
此外,在托收业务中可能涉及以下当事人。
1. 提示行(presenting bank)
提示行是指向付款人提示单据要求付款人付款的银行。一般情况下,提示行与代收行合二为一。当代收行与付款人无账户关系,或者不在同一个城市时,代收行往往转托提示行。
2. 需要时的代理(customer’s representative in case of need)
需要时的代理是指委托人指定的在付款地的代理人。采用托收结算时对于出口商来说意味着先发货后收款,一旦发生付款人对代收行提示的汇票拒付,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就可能会因无人照料而受损。为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出口商可以在付款地事先指定一代理人,在发生拒付事件后代表委托人接受单据并处理货物,如办理货物存仓、投保、运回或转售等事宜。委托人在向托收行提交托收申请书时必须注明此代理的权限。一般委托人直接请代收行作为需要时的代理人。
模块一 托 收 认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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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当事人间的关系
1. 委托人与付款人之间的关系
2. 委托人与托收行之间的关系
3. 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的关系
4. 代收行与付款人之间的关系
模块一 托 收 认 知
四、 托收的分类
模块一 托 收 认 知
依据托收业务是否随附商业单据,托收可分为光票托收与跟单托收,如图5-1所示
(一) 光票托收
模块一 托 收 认 知
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是指委托人开立汇票通过银行向付款人收款,不跟随商业单据的一种托收方式。光票托收一般用于收取货款尾款、代垫费用、佣金、样品费等金额较小的费用结算,不是托收的主要方式。
(二) 跟单托收
模块一 托 收 认 知
跟单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是指委托人在装运货物后开立汇票并跟随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