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条据的写作
外来务工者张先生借给一位熟人4万元。过了一段时间,张先生收到借款人归还的1000元借款。对方说,余下的39000元,慢慢还。临走时,对方让他写张收条。
请你替张先生写一张收条。
借条陷阱
一、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
案例:王某父子向朋友张宗祥借款20万元,并打下借条,约定一年后归还欠款及利息。想不到王某父子在借条署名时玩了个花招,故意将“张宗祥”写成“张宗样”。张宗祥当时也没有注意。到还款期后,张宗祥找到二人催要借款,谁知二人却以借条名字不是张宗祥为由不愿归还。无奈之下,张宗祥将王氏父子告到法院。尽管法院支持了张的主张,但张也因在接借条时的不注意付出了很大代价。
借条陷阱
二、是己借款,非己写条
案例:王某向张某借款10000元。在张某要求王某书写借条时,王某称到外面找纸和笔写借条,离开现场,不久返回,将借条交给张,张看借条数额无误,便将10000元交给王。后张向王索款时,王不认账。张无奈起诉法院,经法院委托有关部门鉴定笔迹,确认借条不是王所写。后经法院查证,王承认借款属实,借条是其找别人仿照自己笔迹所写。
借条陷阱
三、利用歧义
李某借周某100000元,向周某出具借条一份。一年后李某归还5000元,遂要求周某把原借条撕毁,其重新为周某出具借条一份:“李某借周某现金100000元,现还欠款5000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又可以解释为“尚欠”。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周某不能举出其他证据证实李某仍欠其95000元,因而其权利不会得到保护。
借条陷阱
四、以“收”代“借”
案例:李某向孙某借款7000元,为孙某出具条据一张:“收条,今收到孙某7000元”。,后因李某欠钱不还,孙某在向法院起诉,李某在答辩时称,为孙某所打收条是孙某欠其7000元,由于孙给其写的借据丢失,因此为孙某搭写收条。
收条也不能随意写
2006年3月,王某朋友刘某说急需用钱,想向王某借15万应急,3个月就还。王某是个豪爽的人,就一口答应了下来。
刘某拿到15万时,给王某打了一张借条。3个月不到,刘某就还了借款,并付给了王某一些利息,刘某并要求把借条拿出来撕毁。但当时王某的钱包丢了,那张借条也一起丢了。刘某就要求王某写了一张收条给刘某,上面写明“收到刘某15万元”。
王某以为借贷关系就这样结束了,但没过几天,刘某竟拿着收条要王某还钱,王某气疯了。半月后王某收到了法院传票。
法院审理认为,收条并非借条,不是债权的凭证。即便王某签名的收条,证明王某收到了刘某15万元,也不能证明这笔钱就是王某所欠的债务。最后,法院驳回了刘某的起诉。
条据
条据:便条、字据
便条:简易书信(注意格式)
字据:凭证作用(严密、准确)
一、条据的概念
条据:条据是人与人彼此之间为处理财务、物资或事务来往,写给对方作为凭据或有所说明的条子。
条据的特点在于一个“便”字:写起来简便,看起来方便。纸小而作用大,切莫小觑了便条字据。
便条的便,是指文字简便:要言不烦,一望而知;便条的便,还在于它使用方便,随需随用,当场应付。
二、条据的种类
条据分两类:说明性条据(便条)和凭证性条据(凭证)
便条包括:请假条、留言条、托人办事条等。
凭证包括:借条、欠条、收据、领条、发条等。
条据应用广泛,但是,寥寥数语,千万不能大意,特别是涉及人名、地点、时间、数字(包括电话号码),一旦错漏,于人于己都会增添麻烦。
中文系的请假条
敬爱的老师:
昨夜雨急风骤,风云异色,天气突变。因吾尚在梦中,狙不及防,不幸受凉!鸡鸣之时,吾方发现。不想为时已晚矣!病毒入肌体,吾痛苦万分!亦悔昨夜临睡之际不听室友之劝,多加棉被一条,以至此晨之窘境。吾痛,吾悔!无他,唯恸哭尔!室友无不为之动容!
本想学业之成就为吾一生之追求!又怎可为逃避病痛而荒辍学业乎!遂释然而往校。但行至半途,冷风迎面吹,痛楚再袭人。吾泪涕俱下,已到生不如死之境,哪得力气再往之。不得已,而借友人之臂,返之!
中文系的请假条
由此上述,为吾未到校之缘由。吾师应懂,吾未到校,乃迫不得已而为之。非不为也,而不能也。吾亦懂,吾未到校,吾师失一佳徒之痛苦。无吾,汝课索然无味哉!汝苦,吾亦苦!!但,病痛不饶人,敬请谅之!如有幸再见吾师之面,再听吾师之课,吾宁当负荆请罪,自辱其身!
呜呼哀哉!哀哉痛矣!
学生敬上
中文系的请假条
师批示曰:
观汝之书,乍看成理,字字血泪,真情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