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课标要求】了解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了解中国古代以赋役征发为首要目的的户籍制度,以及有代表性的基层管理组织;了解中国古代王朝在社会救济和优抚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第16讲
中国古代的赋役、户籍制度和社会治理
时空定位
赋
役
制
度
赋税
徭役
田赋(租):以田亩为依据的土地税
丁税: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
户税(调):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
其它杂税
兵役
力役
杂役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概念解析】
赋役制度:统治者为维护国家机器运转,以土地和人口为依据,向人民征收一定数量的田赋、人头税,征发徭役而形成的基本制度。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
(一)先秦的赋役制度
1、夏朝的赋役制度
“禹别九州,量远近,制五服,任土作贡,分田定税,十一而赋。”
——《史记·夏本纪》
(2)农产品的征收。
(1)地方臣属向中央贡献的土特产品。
中国古代最早的赋税形态
②强制性:根据国家的需要,按规定强制征收。
①无偿性:不存在返还性。
内容
特点
2、商周时期的赋役制度
西周分封示意图
(1)分封制下贡赋制度——诸侯的义务:缴纳贡赋;为王室服役。
“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
——《孟子·滕文公上》
井田制示意图
(2)劳役地租(役重于赋)。
3、春秋时期的赋役制度
铁犁牛耕,生产力的发展
开垦私田之风盛行(土地私有)
赋税方式的变化
劳役地租
实物地租
(1)管仲“相地而衰征”,是指根据土地多少和好坏征收赋税。
(2)前594年鲁国“初税亩”是指无论公私田,按亩数实数收税。
(1)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地主土地私有制的形成。
犁
冠
铁锄
春秋穿有鼻环的牛尊
影响
(2)促进了奴隶制生产关系向封建生产关系转变。
(3)是中国古代土地税的开端。
田赋
人头税
徭役
“收泰半之赋”
(缴纳田产三分之二)
休养生息、税率降低(十五税一、三十税一)
口赋(人头税)极重
口赋(7-14)每人每年20钱;
算赋(15-56)每人每年120钱,商人和奴婢加倍);
财产税(如车船税、算缗钱、税民资等)。
更卒
正卒
戍卒
汉朝
前221年
前207年
前202年
220年
9年
25年
东汉
西汉
以下汉朝的那些赋役措施,体现了“重农抑商”政策?
秦朝
特点:田租较轻,但人头税很重(舍地而税人)。
(二)秦汉:编户齐民
特点:赋税极重
庸:纳绢或布代役
保障了政府财政收入;
保证农民生产时间,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租调制、租庸调制的基础是均田制
魏晋
租调役
租庸调制
隋朝
唐朝
两税法
租调制
北魏孝文帝改革:均田令,规定一夫一妇每年纳粟为租,纳帛或布为调,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成年男子负担一定的徭役。
780年
907年
618年
581年
创新之处
为什么要实施两税法?
怎么实施两税法?
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唐中期土地兼并导致
均田制遭到破坏。
赋役之法:每丁岁入租粟二石。调则随乡土所产,绫绢绝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纯者,兼调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凡丁,岁役二旬。若不役,则收其佣,每日三尺。
——《旧唐书·食货志上》
(三)魏晋-隋唐:租调制、租庸调制——两税法
有田则有租,
有家则有调,
有身则有庸。
—(唐)陆贽
“租”: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缴纳一定的谷物叫做“租”;
“调”:缴纳定量的绢和布,叫做“调”;
“庸”:代役税。成年男子服役期间不去服徭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
称之为庸。
1、背景:
2、实施:
3、内容:
唐朝中期,土地兼并导致均田制破坏。
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废除租庸调,改行两税法。
国家赋税总额
各地数额
①量出为入
②简化税制(地税+户税)
地税
户税
田亩
人丁、资产
③夏、秋两次纳税
思考:从租庸调制到两税法,
赋税制度有什么变化?
以人丁为征税对象
以土地为征税对象
4、意义
简化税收名目,有利于减轻人民的负担,缓和社会矛盾。
扩大收税对象,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两税法的主要原则是“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即是不再区分土户(本贯户)、客户(外来户),只要在当地有资产、土地,就算当地人,上籍征税。
【重点突破】唐中后期:两税法
宋
北宋中期
宋承唐制
征收两税
原因:徭役扰民严重。
表现:王安石推行募役法,
百姓缴纳免役钱、助
役钱,官府募人代役。
意义:促进农业发展,
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沿袭唐制
元朝
北方:租庸调,征丁税、地税。
南方:两税法,征夏税、秋粮。
科差:按户之上下征收丝与银两。
募役法
科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