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课件)-《纳税实务》同步教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24-02-07
|
32页
|
48人阅读
|
1人下载
普通
内容正文:
01
任务一 增值税概述
02
任务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03
任务三 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目录页
CONTENTS PAGE
项目二 增值税纳税实务
04
任务四 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05
任务五 增值税防伪税控的管理
1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按照纳税人的不同,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计算增值税实行抵扣的办法,其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如果当期进项税额大于当期销项税额,不足抵扣时,超出部分留待下期继续抵扣。
小规模纳税人不实行抵扣制度,而实行简易计税的办法,其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02
任务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当期应缴纳增值税的计算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销项税额的确定、进项税额的确定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及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1.销售额确定的一般规定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及应税服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是指在价款外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包装物租金、运输装卸费、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滞纳金、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性质的价外收费项目(价外费用一般是含税收入,计税时应换算为不含税收入),但不包括下列费用:(1)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是不含增值税的,以体现价外税的性质。
02
任务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3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当期应缴纳增值税的计算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销项税额的确定、进项税额的确定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1.销售额确定的一般规定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在支付加工费、收回货物时,受托方应代收代缴消费税,收取的消费税不应计入销售额。
(3)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纳税人将该项目发票转交给购货方。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仅是为购货人代办运输业务,而未从中收取额外费用。
【例2-1】宏利公司(一般纳税人)当月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收入500 000元,销售时向购买方收取手续费、包装费1 130元,代购货方支付给承运部门运输费1 500元,取得交通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计税销售额如何确定?
当期销售额=500 000+1 130÷(1+13%)=501 000(元)
02
任务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4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2.销售额确定的特殊规定
(1)折扣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常见的折扣销售方式有两种:一是商业折扣,它是为鼓励购买者多购买而给予价格上的减让。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按照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二是现金折扣,它是为了鼓励购买者早日付清货款而给予的一种折扣。现金折扣在销售时无法确定,企业按全额入账,实际发生现金折扣时,直接冲减财务费用,不得冲减销售额。
(2)以旧换新方式下的销售额。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确定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3)以物易物方式下的销售额。纳税人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的,双方均应作正常的销售处理,以各自发出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02
任务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5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2.销售额确定的特殊规定
(4)随同产品出售的包装物。随同产品出售的包装物,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且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逾期没收的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