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三 任务二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筹划(课件)-《税收筹划(第四版)》同步教学(高教版)
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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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内容正文:
项目三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1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筹划
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税收筹划
消费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内容提要
任务二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筹划
(一)兼营行为的消费税税收规定
1.【单选题】某日化厂既生产高档化妆品又生产护发品,并将高档化妆品和护发品组成礼品盒销售,当月销售高档化妆品取得收入8.5万元,销售护发品取得收入6.8万元,销售礼品盒收入取得12万元,上述收入不含增值税。该企业应纳的消费税为( )。
A. 3.08万元 B. 8.19万元
C. 3.6万元 D. 2.55万元
A
一、兼营行为的税收筹划
2.【判断题】某酒厂生产白酒和药酒并将两类酒包装在一起按礼品套酒销售,尽管该厂对一并销售的两类酒分别核算了销售额,但对于这种礼品套酒仍应就其全部销售额按白酒的适用税率计征消费税。( )
√
(二)兼营行为税收筹划思路
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申报的时候,必须要注意消费品的组合问题,没有必要成套销售的,就不宜采用这种销售方式。
案例见【做中学3-2-1】
【做中学3-2-1】某公司既生产经营粮食白酒,又生产经营药酒,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斤、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20X1年度,粮食白酒的销售额为200万元,销售量为5万公斤,药酒销售额为300万元,销售量为4万公斤,但该公司没有分别核算。20X2年度,该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与20X1年度基本相同,现在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1,统一核算粮食白酒和药酒的销售额;
方案2,分别核算粮食白酒和药酒的销售额。
从节税的角度出发,应当选择哪种方案?
练一练
配套习题P48第8题
如果采用组套销售方式,公司每销售一套产品,都需缴纳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税额=350×15%=52.50元。
而如果改变做法,化妆品公司在将其生产的商品销售给商家时,暂时不组套。则:
化妆品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80+90+120)×15%=43.50元 。
两种情况相比,第二种方法每套产品可以节约税款9元(52.50-43.50 )。
二、包装物的税收筹划
(一)消费税条例对包装物的相关规定
1. 【多选题】关于包装物处理的规定正确的有( )。
A.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B.如果包装物(酒类产品除外)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该押金并未逾期且收取时间在一年以内的,此项押金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
C.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D.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ABC
(二)包装物的税收筹划思路
包装物不能作价随同产品出售,而应采取收取“押金”的形式,这样“押金”就不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计算消费税额。
案例见【做中学3-2-2】
【做中学3-2-2】某鞭炮厂生产一批鞭炮共10000箱,每箱价值200元,其中包含包装物价值15元,鞭炮的消费税税率为15%。该厂有两套销售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1:按照每箱200元价格销售;
方案2:按照185的价格销售,收取15元押金。
从节税角度出发,该企业应当选择哪套方案?
练一练 配套习题 P48,9题
(1)包装物随同摩托车一并销售:
销售额:2200×1000=220(万元)
应交消费税:220×10%=22(万元)
(2)采用收取包装物押金的形式进行销售,并将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单独入账:
销售额:2000×1000=200(万元)
收取包装物押金:200×1000=20(万元)
应交消费税:200×10%=20(万元)
如果A公司逾期仍未退还包装物,则在一年后金星轮摩托车厂需再缴2万元消费税。
如果纳税人需要将不同税率的商品组成套装进行销售时应当尽量采取“先销售后包装”的方式进行核算,而不要采取“先包装后销售”的方式进行核算。
三、包装方式的税收筹划
1.筹划思路
2.案例
见【做中学3-2-3】、【做中学3-2-4】
【做中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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