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环境保护税(课件)-《税收基础》同步教学(高教版)

2024-02-06
| 15页
| 73人阅读
| 1人下载
普通

内容正文:

环境保护税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ax 1 情境导入 行规解读 回归情境 归纳总结 职业思考 目录 2 情境导入 2021年7-9月,甲公司由于生产向大气直接排放二氧化硫10000千克,根据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值表二氧化硫的污染当量值为0.95千克,适用税额1.2元/污染当量,请为甲公司在2021年10月15日申报第三季度的环境保护税。 3 行规解读 4 环保税的纳税人 行规解读 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为: 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5 征税范围 行规解读 大气污染物 大气污染物是指向大气排放,导致大气污染的物质,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等; 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包括煤矸石、尾矿等 水污染物 水污染物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的,能导致水体污染的物质,包括重金属、悬浮物、动植物油等; 噪音 噪声是指工业噪声,即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6 大气污染物 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水污染物 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固体废物 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 噪音 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行规解读 计税依据 行规解读 税率 8 定额税率 行规解读 税收优惠 (一)免征环境保护税: 1.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2.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3.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4.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 5.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 (二)减征环境保护税: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50%征收环境保护税。 征税管理 行规解读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 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 10 回归情境 11 完成申报任务 回归情境 2021年7-9月,甲公司由于生产向大气直接排放二氧化硫10000千克,根据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值表二氧化硫的污染当量值为0.95千克,适用税额1.2元/污染当量,请为甲公司在2021年10月15日申报第三季度的环境保护税。 应税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数=排放量/污染当量值 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适用税率 污染当量数=10000/0.95=10526.32,应补交的环境保护税=10526.32*1.2=12631.58元。 12 职业思考 13 职业思考 14 思考题 15 最后请同学们辨别一下,有人说只要依法设立的城乡(含乡镇)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都可以免征环保税,你认为这种说法正确吗? 职业思考 15 $$

资源预览图

6.9环境保护税(课件)-《税收基础》同步教学(高教版)
1
6.9环境保护税(课件)-《税收基础》同步教学(高教版)
2
6.9环境保护税(课件)-《税收基础》同步教学(高教版)
3
6.9环境保护税(课件)-《税收基础》同步教学(高教版)
4
6.9环境保护税(课件)-《税收基础》同步教学(高教版)
5
6.9环境保护税(课件)-《税收基础》同步教学(高教版)
6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