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酒类消费税纳税申报(课件)-《税收基础》同步教学(高教版)

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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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消费税纳税申报 Alcohol Consumption Tax Declaration 1 情境导入 行规解读 回归情境 归纳总结 职业思考 目录 2 情境导入 教学案例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商品零售、销售各类酒制品。期初未缴税额 169580.31元。2019年05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销售瓶装粮食白酒2万斤,不含税价格34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 (2)销售散装薯类白酒2万斤,不含税价格21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未收; (3)将一批10000斤的红酒发给职工作为福利,该产品市场售价为2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成本为1.4万元。 3 行规解读 4 白酒 5 复合计税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行规解读 定额税率为每斤0.5元; 比例税率为20% 5 啤酒、黄酒 6 从量定额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行规解读 黄酒:240元/吨; 啤酒:甲类啤酒250元/吨 (每吨不含增值税出厂价格在3000元及以上) 乙类啤酒220元/吨 (每吨不含增值税出厂价格在3000元以下) 6 其他酒 7 从价定率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行规解读 比例税率为10% 7 行规解读 计税方法 业务 从量 从价 应纳税额 销售数量 税率 销售额 税率 复合计税 业务1 20000 0.5 340000 20% 78000 业务2 20000 0.5 210000 20% 52000 小计 40000 0.5 550000 20% 130000 从价定率 业务3 - - 20000 10% 2000 合计 - - - - 132000 8 回归情境 9 回归情境 10 归纳总结 11 归纳总结 酒类 消费税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白酒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啤酒、黄酒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其他酒 复合 计税 从价 定率 从量 定额 12 职业思考 13 思考题 14 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是否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职业思考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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