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以旧换新销项税额计算(课件)-《税收基础》同步教学(高教版)
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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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内容正文:
以旧换新销项税额计算
Calculation based on the output tax
1
“以旧换新”销售额如何确定?如何计征增值税?
目录
情境导入
行规解读
回归情境
归纳总结
职业思考
3
案例
情境导入
售价2300元
换
实际收取1500元
可抵扣800元
4
案例
情境导入
作价3590元
售价5850元
实际收取2260元
换
5
案例
情境导入
对于以上两笔“以旧换新”业务,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纳税?
6
行规解读
7
以旧换新——一般货物
行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规定
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
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8
以旧换新——金银首饰
行规解读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等货物征收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074号)规定
考虑到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的特殊情况,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9
原因分析
行规解读
不同的业务活动
无法相互抵减
严格控制增值税的计算征收,防止出现销售额不实,减少纳税的情况
10
原因分析
行规解读
保值性好
可利用价值高
再次加工
进入纳税环节
做特殊处理,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价款征税
11
回归情境
12
回归情境
“以旧换新”一般货物
“以旧换新”金银首饰
应纳增值税(按照新货物销售价格计税)
=2300÷(1+13%)×13%×100
=26460(元)
应纳增值税(按照实际收到差价计税)
2260÷(1+13%)×13%
=260(万元)
13
归纳总结
14
本讲小结
归纳总结
“以旧换新”一般货物
“以旧换新”金银首饰
按新货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收购价格;收取的旧货如果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反之则不能抵扣
按实际收到的不含税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扣减旧货收购价格)
15
本讲小结
归纳总结
严谨细致
遵纪守法
依法纳税
16
职业思考
17
思考题
18
企业采用依旧换新形式促进销售,应如何合理避税呢?
职业思考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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