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单元 坚持宪法至上
第一课 维护宪法权威
第一框 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中国人民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宪法在序言中指出:“一九一一年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废除了封建帝制,创立了中华民国。但是,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历史任务还没有完成。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经历了长期的艰难曲折的武装斗争和其他形式的斗争以后,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
1.宪法序言的这段话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2.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是如何确认奋斗成果的?
我国的国家性质(国体):
第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明确人民当家做主的地位:
第二条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1、宪法确认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宪法怎样确保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个宪法基本原则得以实现的?
2.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
这一制度保证人民成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成为国家的主人。
想一想:我们能直接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吗?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人民还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
途径包括选举、投票、协商、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批评、建议、通过平面媒体和网络讨论国家政务等等。
劳动权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非常广泛,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
宗教信仰自由
政治权利和自由
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
人身自由
4.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并规定实现公民 基本权利的保障措施。p5
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
5.宪法规定国家一切武装力量属于人民
4.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并规定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措施。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1.宪法确认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2.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
3.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
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青少年要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担当起国家主人应尽的责任。
如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如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启 示
5.宪法还规定国家武装力量属于人民。
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公民
概念明晰1:
(1)含义不同:
(2)性质不同: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
(3)范围不同:公民的范围比人民大,公民包括全体社会成员,人民却不包括全体社会人员。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其他社会敌对分子不属于人民,但属于公民。
公 民
人 民
人民: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
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
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人民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
公民: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练一练:
正在上初中的小花
留学中国的外国学生
退休在家的教师小刘
被剥夺政治权利在监狱服刑的张某
下列不属于我国公民的是?
权力≠权利
概念明晰2:
国家权力属于人民
权利
权力
是政治概念。是指统治阶级运用国家机器来实现其意志和巩固其统治的支配力量,通常被称为公权力。与服从相对应。
是法律概念。是自身拥有的维护权益之权。是由法律规范所认可的一种法律上的资格,即法律关系主体一方要求另一方作为或不作为的可能性。与义务相对应。
人权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每个人按其本质和尊严而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的权利。
什么是人权?
我国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
1991年11月中国政府首次向世界公布第一份人权文件《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
1997年9月,首次将“人权”概念写入中国共产党十五大报告主题报告;
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宪法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
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各级国家机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采取各种措施积极保护和促进人权。
中国的人权的显著特点:广泛性、公平性和真实性
要 求
(1)人权的主体非常广泛: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不仅包括个人,也包括群体
(2)宪法保护的人权内容也很广泛:既包括平等权和人身自由权、政治权利,又包括财产权、继承权等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