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练习
一、单选题
1.成都崇州某小区内,一名女童遭唐某饲养的大型犬袭击,受伤严重。监控视频显示女童和母亲邓某在小区正常行走,期间并未逗惹该犬只,且该大型犬未拴绳,唐某也不在场。民法典有关“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的条文如下: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根据上述条文,结合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唐某作为狗的饲养人,养狗不拴绳,应该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唐某不在案发现场,女童被狗咬伤,应该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③女童母亲作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
④女童被咬不是因其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唐某应承担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2021年4月,王某在地里干完农活,提出免费搭乘李某的农用车回家,李某表示同意。途中因拖车牵引螺栓断裂导致车斗侧翻,造成王某右股骨端闭合性粉碎性骨折,住院18天。出院后,王某向李某索要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三十万元,双方就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王某将李某诉至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17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依据上述材料,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因为没有做到安全驾驶,李某应承担违约责任
②李某存在过错,但依法应当减轻其赔偿的责任
③李某与王某构成营运合同关系,依法承担责任
④法院的审理应有利于弘扬助人为乐的社会风尚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3.杨先生搬着两箱啤酒正常行走在某小区5号楼东侧时,被从天而降的玻璃瓶砸伤头部,共缝合11针。警方一直未能找到肇事方,但经实地勘察后,确定是该小区5号楼最东侧住户所为。据此,杨先生诉至法院诉,要求住在该小区5号楼最东侧的所有住户赔偿自己所受的经济损失2万元以及精神损害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5号楼最东侧住户无论有无过错,均应赔偿杨先生的损失
②5号楼最东侧住户如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用承担责任
③本起伤害不能确定侵权责任人,故法院不应支持杨先生诉求
④本起伤害属于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法院理应支持杨先生诉求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中学生周某有生理缺陷。同班同学王某(17岁)在校期间,经常对周某进行殴打和嘲讽,造成周某身心俱伤,重度抑郁。下列对此事件的看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侵犯了周某的身体权、健康权和名誉权
②王某的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法律责任
③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由公安机关依法审判
④王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用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凡在适用过错推定责任的场合,行为人若不承担责任必须自己负举证责任。下列属于过错推定责任的有( )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侵害的责任
②生产者因产品质量致人损害的责任
③因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责任
④建筑物设施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6.下列关于侵权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购买了一部手机,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制造商和经销商不得以产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为由而免责
B.甲工厂把废水排入河流,导致下游一鱼塘的鱼虾大量死亡,若工厂能够证明排放废水达到国家标准,则工厂不承担赔偿责任
C.三岁的甲在幼儿园追逐中受伤,幼儿园应承担侵权责任,因为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
D.甲被某小区高空坠物砸伤,法院以物业公司没有设置警示标志为由判令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法庭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7.张某与林某同住一小区,小区内经常有流浪狗出没。某晚,张某经过林某家楼下时,左小腿被林某长期投喂的流浪狗咬伤。事发后,流浪狗被有关部门带走,张某将林某和小区物业公司诉至法院。结合资料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资料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①物业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要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林某作为流浪狗事实的管理人,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③张某被咬是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物业和林某可以不承担责任
④张某对被咬事实负有举证责任,并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2023年3月2日,梁某以其父在世时让给刘某部分“屋场”为由,强拆刘某住房靠西方位建造的猪圈并抛扔屋檐下堆放的柴火等杂物,阻止刘某对该区域位置的使用。3月30日,梁某又无故关闭刘某饮水必经梁某屋内地下管段的管道设施,导致刘某无饮用水使用。梁某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