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个人所得税计算的特殊规定及税收优惠(课件)-《税费计算与申报》同步教学(高教版)
202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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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内容正文:
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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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元素
1.税收公平意识,对家庭的责任感,劳动致富报效社会的自豪感。
2.个人所得税改革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定“四个自信”。
3.税额计算讲授中,突出会计人“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及专业品质。
4.税收优惠政策讲授中,强调合法税务筹划,勇于争取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宣扬知识创造财富,尊重知识,还富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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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目标
理解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掌握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和税率
掌握居民纳税人个人所得税各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理解非居民纳税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熟悉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及特殊规定
熟悉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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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目标
正确区分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
正确判断个人所得属于哪个征收项目,适用税率
正确计算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各项目的税应纳税额
会填写居民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计算的特殊规定及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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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
一、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个人所得税减税项目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一、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
二、个人所得税减税项目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涉及个人捐赠业务应纳税额的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三、涉及个人捐赠业务应纳税额的计算
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例题
【例】某歌星为居民纳税人取得演出收入150000元,并把该项收入在向希望工程捐赠50000元,计算该歌星此次演出应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额。
解析:
扣除捐赠前的应纳税所得额=150000×(1—20%)=12(万元)
捐赠的扣除限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的30%:120000×30%=36000元<50000元,故扣除限额为36000元
应预缴个人所得税额=(120000-36000)×40%-7000=26600(元)
境外所得的计税问题
四、境外所得的计税问题:
我国对纳税人的境外所得行使税收管辖权时,对该所得在境外已纳税额准予抵扣,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应当分别合并计算应纳税额
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其他所得,应当分别单独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外一个国家或地区实际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境外所得的计税问题
低于依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出的该国家或地区扣除限额的,应当在中国缴纳差额部分的税款
超过该国家或地区扣除限额的,其超过部分不得在本纳税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是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的该国家或地区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
补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例题
【例】王教授2020年取得工资、薪金收入300 000元,另外,在A国讲学取得收入折合人民币10000元,在A国已经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元;在B国取得稿酬8000元,在B国已经缴纳个人所得税800元,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有两项,其中子女教育扣除500元/月。假定不考虑其他扣除项目,计算王教授在A、B两扣除限额。
例题
解析:
(1)来源于境内工资薪金收入额=300 000(元)
来源于A国的劳务报酬收入额=10 000×(1-20%)=8 000(元)
来源于B国的稿酬收入额=8000×(1-20%)×70%=5600(元)
全部综合所得收入额=300000+8000+5600=313 600(元)
境内境外全部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313600-60000-500×12=247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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