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2024年中考科学专题复习——23 质量守恒定律和化学方程式计算
【课程标准】
①认识质量守恒定律,并用它解释常见的现象;
②了解质量守恒定律的微观本质。
③知道化学反应可以用化学方程式表示,了解化学方程式表示的意义及书写规则,能根据化学方程式进行简单的计算。
【思维导图】
(
知识
●
逐点夯实
……必备知识 系统梳理 基础重落实……
复习自修
)
质量守恒定律
1.用化学反应的实质解释质量守恒定律
分子原子新分子新物质
这一过程中,原子的种类不变,原子的数目没有增减,原子质量也没有发生变化。
2.化学反应前后各种量的关系
五个不变
宏观
元素的种类不变
物质的质量总和不变
微观
原子的种类不变
原子的数目不变
原子的质量不变
两个改变
宏观
物质的种类一定改变
微观
构成物质的粒子一定改变
两个可能变
分子的数目可能改变
元素的化合价可能改变
3.应用质量守恒定律时的注意事项
(1)质量守恒定律只能解释化学变化而不能 解释物理变化;
(2)质量守恒定律只强调“质量守恒”,不包括 分子个数、体积等方面的守恒;
(3)“质量守恒”指参加化学反应的各物质的 质量总和与生成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相等,不包括未参加反应的物质的质量,也不包括杂质。
化学方程式
1.化学方程式的书写步骤
(1)写:正确写出反应物、生成物的化学式
(2)配:配平化学方程式。
(3)注:注明反应条件。
(4)标:如果反应物中无气体(或固体) ,反应后生(成物中有气体(或固体) ,则在生成物中气体(或固体)物质的化学式右边标出“↑(或“↓);若有气体(或沉淀)参加反应,则此时生成的气体(或沉淀)不标。
2.化学方程式的读法及表示的意义
(1)“+”不能读“加”,应读“和”“与”或“跟”。
(2)“=”不能读“等于”,应读“生成”。
(3)化学式应读成物质的名称。
(4)反应条件也应读出。如
①宏观:水在通电的条件下,分解产生氢气和氧气。
②微观:每2个水分子在通电条件下,分解产生2个氢分子和1个氧分子。
③数量:在通电条件下,每36份质量的水分解 产生4份质量的氢气和32份质量的氧气。
3.由化学方程式获得的信息
(1)质的方面
反应物和生成物各是什么物质及反应
条件。
(2)量的方面
①反应物和生成物各物质之间的粒子个数比;
②反应物和生成物各物质间的质量比;
③参加反应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等于反应后生成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
(3)该反应的反应类型。
化学方程式书写的常见错误
(1)写错物质的化学式;
(2)臆造事实上不存在的化学反应,如对复分解反应发生的条件理解不透彻,写出一些不能进行的反应;
(3)化学方程式没配平;
(4)错标或遗漏“↑”或“↓”;
(5)错写或漏写反应条件。
4.反应类型
(1)基本反应类型:化合反应:多变一
分解反应:一变多
置换反应:一换一
复分解反应:二换二
(2)得氧、失氧角度
①氧化反应: 物质得到氧的反应。
②还原反应:物质失去氧的反应。
氧化反应和还原反应是同一化学反应中的两个过程,两者必然同时发生。
(3) 从能量角度划分:吸热反应:吸收能量的化学反应。
放热反应:放出能量的化学反应。如物质的燃烧,金属与酸的反应,生石灰与水的反应等都属于放热反应
物质的变化和性质
1.物质变化的辨析
宏观上判断是否有新物质生成,从微观上判断构成反应物的粒子是否发生了改变。若变化后有新物质生成或构成反应物的粒子发生了改变,则是化学变化;反之,是物理变化。
2.物质性质的辨析
关键是看物质的性质是不是只有通过化学变化才能表现出来,如果是,就是化学性质;不需要发生化学变化就表现出来的性质是物理性质。
3.物质的变化与物质的性质可通过关键性的字词加以区分
在描述物质的性质时,一般常用“能”“会”“可以”“容易”“具有”等字词,如铁在潮湿的空气中容易生锈,这是铁的化学性质之一。描述物质的变化时一般表示已经完成或正在进行,多用“变成了”“生成了”等字词。
根据化学方程式的简单计算
根据化学方程式的简单计算依据:化学方程式中各物质间的质量比
步骤、格式:
(1)设未知数x(此步骤未知量x不带单位)
(2)正确写出反应的化学方程式
(3)列出已知物质、待求物质间的质量比,并代入已知量和未知量
(4)列方程
(5)求出未知量
(6)最后作答
利用质量守恒定律分析数据表格题的方法
(1)对题目表格中给出的数据进行分析,确定反应物和生成物,反应后质量增大的为生成物,反应后质量减小的为反应物,反应 后质量不变的物质可能是催化剂,也可能是与该反应无关的物质;
(2)可以根据反应物和生成物的种类确定反应类型,也可根据化学反应前后原子种类和数目不变来确定物质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