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企业所得税(课件)-《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版)》同步教学(高教版)
2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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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内容正文:
二、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的确定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税收应用基础>>第三章>>第一节
四、税收优惠政策
三、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五、特别纳税调整
六、企业所得税的申报
按ESC退出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税收应用基础>>第三章>>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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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一)纳税人
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
企
业
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税收应用基础>>第三章>>第一节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一)纳税人
特别说明
“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具体包括:(1)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2)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3)提供劳务的场所;(4)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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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一)纳税人
特别说明
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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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二)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收应用基础>>第三章>>第一节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三)税率
1.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2.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适用20%的税率(注意:现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税收应用基础>>第三章>>第一节
二、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的确定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即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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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的确定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一)收入总额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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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的确定
1.基本收入
(一)收入总额的确定
基本收入的具体内容如表所示:
基本收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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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的确定
2.不征税收入
(一)收入总额的确定
收入项目 具体内容
财政拨款 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事业性收费 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
政府性基金 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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