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2.1保障各类物权
一、【课前导学】
1、财产制度的地位;
2、财产权的含义、国家保护财产权的有关规定和意义;
3、物权的含义、种类及物权的基本原则;
4、所有权的含义、分类、取得方式、所有权的共有关系;
5、他物权的含义、分类;
6、用益物权的含义与分类;
7、担保物权的含义与分类。
二、【知识梳理】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1、财产制度
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2、财产权
(1)含义: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2)意义: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3)保护财产权的措施: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宪法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
3.物权
(1)含义: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2) 种类:物权包括所有权、他物权。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
(3)物权的基本原则
①物权法定原则:要求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②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③物权公式公信原则:是指物权变动时,必须将物权变动的事实以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的情况,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并保护交易安全。
4、所有权
(1)含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种类:依据主体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三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3)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4)取得方式:
①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登记)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
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
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
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②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交付)
(5)共有关系(P15):
①含义: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②形式: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合伙人的共有财产。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1.他物权
(1)含义:所有权之外的物权。
(2)分类: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类。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3)实质: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4)意义: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2.用益物权
(1)含义: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分类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地位
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意义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宅基地使用权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
这项权利往往与房屋所有权相联系
保障
①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3.担保物权
(1)含义: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2)分类: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①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