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5.4 简易瞬态工况法(课件)-《大气环境监测》同步教学(化学工业出版社)
2024-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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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内容正文:
任务5.4 简易瞬态工况法
项目五 道路移动污染源排气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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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机动车简易瞬态工况法适用范围、测定原理、仪器设备、测试工况、检测流程、结果计算、技术要求、质量控制等要求。
知识目标
技能目标
1、进一步认识简易瞬态工况法仪器设备;
2、能绘制简易瞬态工况法测试工作流程图。
学习目标
1、培育机动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质量意识;
2、提升机动车简易瞬态工况法尾气检测工作责任意识;
3、提升机动车尾气精准测源的责任理念。
素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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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瞬态工况法的适用范围和测定原理
适用范围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18285-2018)规定了汽油车双怠速法、稳态工况法、瞬态工况法和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该方法适用于新生产汽车下线检验、注册登记检验和在用汽车检验。也适用于其他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汽车。
测定原理
进行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检测时,被测车辆驱动轮驱动底盘测功机滚筒按十五工况法测试循环运行,底盘测功机给滚筒或被测车辆驱动轮实施加载,五气分析仪对车辆排出的尾气进行实时采样与分析,流量分析仪实时测算出被测车辆的尾气流量,工控软件则实时计算尾气的排放量并使用环境参数对测量结果进行修正,最终得出被测车辆的排放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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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瞬态工况法的测试对象和方法原理
测试对象
气体排放总量
CO、CO2、HC、NOx和O2五种成分的排放因子(g/km)
方法原理
CO、HC、CO2采用不分光红外法(NDIR);NOx测量优先采用红外法(IR)、紫外法(UV)或化学发光法(CLD),采用电化学原理的NOx测试仪自标准实施后12个月内停止使用;若采用其他等效方法,应取得主管部门的认可;O2采用电化学法或其他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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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瞬态工况法的仪器设备
测试车辆要求:
1.车辆机械状况应良好,无影响安全或引起试验偏差的机械故障。
2.车辆进、排气系统不得有任何泄漏。
3.车辆的发动机、变速箱和冷却系统等应无液体渗漏。
4.应关闭空调、暖风等附属装备。
5.进行试验前,车辆工作温度应符合出厂规定,过热车辆不得进行测试。
6.车辆驱动轮应位于滚筒上必须确保车辆横向稳定。驱动轮胎应干燥防滑。
7.车辆应限位良好。对前轮驱动车辆,试验前应使驻车制动起作用。
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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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瞬态工况法的测试工况
15个运行工况(习惯上称之为15工况法),包含了怠速、加速、减速、等速四个基本工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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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瞬态工况法的测试工况
工 况 时 间/s 百 分 比(%)
怠 速 60 30.8 35.4
怠速、车辆减速、离合器脱开 9 4.6
换 挡 8 4.1
加 速 36 18.5
等 速 57 29.2
减 速 25 12.8
合 计 195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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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瞬态工况法的检测流程
预检检查
车辆准备
滑行测试
启动软件
检测程序
检测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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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瞬态工况法的结果计算和结果判定
尾气原始气体测量
混合气体的测量
稀释比K计算
气体流量转换
标准状况下汽车排气的流量
气体浓度转换为单位时间的质量
气体排气总量
排放因子
修正结果
结果计算
结果判定
如果检测结果中任何一项污染物不满足限值要求,判定车辆排放检验不合格;
2011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轻型汽车,以及2013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重型汽车,如果OBD检查不合格,判定排放检验结果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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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瞬态工况法的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
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检测过程的质量控制节点:
测试前的设备自检
测试前的40 s怠速预运行
尾气采样控制
车辆操控
过程参数监控
工匠精神
精准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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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瞬态工况法的质量控制
注意事项
对于非全时四轮驱动车辆,检测前一定要确保已有效关闭了一组驱动轮,一定要确保是将未关闭的驱动轮放置在滚筒上,否则,容易造成安全事故。
双排气管车辆应使用Y型采样探头同时对两个排气管进行同步采样。
不能因自身技术能力限制无法解除相关装置的控制功能,将本该采用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检测的车辆随意改用双怠速法进行排气检测。
检测时应保证车辆处于空载状态。
检测前不要让车辆长时间处于怠速状况,长时间怠速运行会使车辆排气系统产生积碳,影响测量结果。
集气管的喇叭应在气体流量分析仪自检通过后,才允许对正排气管,且应尽量靠近车辆的排气管,要保证气体流量分析仪能收集被测车辆排放的全部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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