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一、【课前导学】
1.依法保护人身权的依据、人身权利的内容、对待人身权利的要求及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后果;
2.姓名权的含义、具体内容、在生活中的具体表现;
3.肖像的含义、肖像权的内容、正确行使肖像权的要求;
4.名誉的含义、对待名誉权的要求;
5.隐私的含义、对待隐私权的要求及其重要性;
二、【知识梳理】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1.人身权利
(1)维护人身权利的依据:
①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②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2)人身权利的内容
①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
②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3)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①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是其他人格权和人格利益的基础。
②健康以身体为物质载体,破坏身体完整性,通常会导致对健康的损害。
③侵害生命健康权的应给予受害人或其家属以财产和精神赔偿。
(4) 维护人身权利的要求及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后果:
①要求: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②后果: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1.姓名权
(1)含义: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2)自然人享有姓名权的依据:
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3) 姓名权的行使与保护(公民如何行使姓名权):
①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②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③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2.肖像权
(1)含义: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2)肖像权的行使与保护(公民如何行使肖像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1.名誉权
(1)含义: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2)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2.隐私权
(1)含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2)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3)意义
①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②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3.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①原因: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
②要求: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③意义: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重点难点】
1.区分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身体权:公民维护其身体完整的人格权, 并自由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人体组织的人格权。(伤害身体的完整性)
健康权:指自然人以其身体外部组织的完整和身体内部生理机能的健全,使机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损害健康,致人患病)
生命权:指公民为维持自己生命的延续,不受他人非法剥夺的权利。在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时,即是典型的侵害生命权的情形。(致人死亡)
2、比较:姓名权与肖像权
姓名权
肖像权
内容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法律特征
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姓名权;姓名权的客体是自然人对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