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任务2.1 监测准备
环境监测学院 庄延娟
项目二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1
前言/PREFACE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的标准。
2
学习目标
了解国内外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制修订历程,理解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的意义,掌握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重要内容。
知识目标
技能目标
能够正确查阅和使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培育学生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为我国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建设美丽中国积极贡献力量。
素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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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Contents
01
02
03
04
国外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情况
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制修定历程
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的必要性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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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国外环境空气质量
标准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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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组织 时间 修订内容
WHO 1997年 发布使用全球的《空气质量准则》(AQG),增加了1,3-丁二烯等污染物
2005年
2021年 发布《AQG》全球升级版,修订了颗粒物(PM10和PM2.5)、O3、NO2和SO2基准值
发布新一轮《AQG》,建议减少颗粒物(PM10和PM2.5)、O3、NO2、CO和SO2的含量
美国 1997年 发布PM2.5标准,日均质量浓度限值为65µg/m3,年均质量浓度限值为15µg/m3
2006年 修订PM2.5标准,日均质量浓度限值为35µg/m3;取消PM10年均浓度限值
2008年 实施O3质量浓度限值160µg/m3;加严空气中Pb的浓度限值,连续3月滚动平均0.15µg/m3
2010年 增加NO2日最大1h质量浓度值190µg/m3
欧盟 1999年 发布《环境空气中SO2、NO2、NOx、PM10和Pb的限值指令》,规定SO2等五种污染物浓度限值
2000年 发布《环境空气中苯和CO限值指令》,规定环境空气中苯和CO的浓度限值
2002年 发布《环境空气中有关O3的指令》,分别规定保护人体健康和植被的O3的2010年目标值
2004年 发布《环境空气中砷、镉、汞、镍和多环芳烃指令》,规定了砷等污染物2012年目标质量浓度限值
2008年 发布《关于欧洲空气质量及更加清洁的空气指令》,规定PM2.5 2010年的目标质量浓度限值25µg/m3
日本 1997年 增加了空气中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的标准
1999/2001/2000年 分别增加了二噁英、二氯甲烷和PM2.5的标准
印度 2009年 修订了1986年实施的空气质量标准,删除TSP污染物项目,增加了PM2.5、C6H6、B[a]P、As、Ni污染物项目,加严了SO2、NO2、PM10、O3和Pb的浓度限值
澳大利亚 1998年 调整了基于健康的CO、SO2、NO2、PM10、O3和Pb的空气质量标准
2003年 把PM2.5纳入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日均和年均质量浓度限值分别为25µg/m3和8µg/m3
加拿大 1998年 增加PM2.5浓度参考值
中国香港 2009年 基于WHO最新空气质量准则提出了新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草案,增加PM2.5的标准
1996年以来全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情况
02
我国环境空气质量
标准制修定历程
7
总悬浮颗粒物
飘尘(参考)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光化学氧化剂
1979年
环保法(试行)
1982年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 3095-82)
1987年
大气法
1989年
环保法
1988年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物最高允许浓度(GB 9137)
1996年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
2000年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改单
总悬浮颗粒物
可吸入颗粒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一氧化碳
臭氧
铅
氟化物
二氧化氮
苯并[a]芘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维持不变
取消氮氧化物;放宽二氧化氮和臭氧二级限值
一类区: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二类区: 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三类区: 特定工业区。
一类区: 国家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名胜古迹和疗养地等。
二类区: 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居民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名胜古迹和广大农村等。
三类区: 大气污染程度比较重的城镇和工业区以及城市交通枢纽、干线等。
1、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分功能区制定;2、逐渐缩小三类区,扩大二类区;3、局地污染物,由地方制定标准。
补充GB 3095-82;根据作物敏感类型制定限值
二氧化硫、氟化物
2012年
2012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