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项目三 企业消费税实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纳税人生产销售两种税率以上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兼营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从高适用税率”,就是对兼营高低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当不能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以应税消费品适用的最高税率与混合在一起的销售额、销售数量相乘,得出应纳消费税税额
补充内容:兼营不同税率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某日化厂生产销售化妆品和护肤护发品。5月份销售化妆品3000盒,每盒不含税售价50元;销售护肤护发品5 000盒,每盒不含税售价20元;销售香皂2000盒,每盒不含税售价3元;为了促销,将化妆品和护肤护发品组成成套销售,当月销售成套件1000盒,每盒不含税售价60元。化妆品消费税税率15%。计算该厂应纳消费税税额。
销售香皂、护肤护发品免征消费税;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应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税额=3 000×50×15%+1 000×60×15%
=22500+9000=31500(元)
举例说明
第二讲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本节主要内容
1、消费税的计算
(1)从价定率
(2)从量定额
(3)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混合
2、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地点
3、消费税的申报
(1)计算公式:
从价: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从量: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2)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①从价定率销售额确定的一般规定。
增值税计税依据与消费税的计税依据的关系:
均指全部价款与价外费用。
包装物处理(售价与押金):1.售价,无论是否单独计价,均应计税;2.逾期的押金或超过一年以上仍未返还的押金,应计税。3.酒类,除黄酒与啤酒外,无论是否逾期均应计税。
一、自产外销消费税的计算
【例题3-2】某啤酒厂自产啤酒10吨 ,销售给某饭店售价每吨1320元(不含税),计算应纳的消费税与增值税:
解析:
①应纳消费税=10×220=2200(元)
②应纳增值税=10×1320×16%
=2112(元)
例3-3:(1)某酒厂3月份销售用外购大米生产的粮食白酒6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 200 000元,(2)假设另开收据收取包装物押金15 000元,约定包装物2个月退回。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
解析(1)应纳消费税额
=1200000×25% +60×2000×0.5
(2)应纳消费税额=1200000×25%+60×2000×0.5
+15000÷(1+17%)×25%
=363205(元)
举例说明
自产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门市部对外销售的价格。
换取消费资料、生产资料、抵债等的处理:同类消费品的最高价。(区别增值税)
例4:某卷烟厂5月份以10个标准箱卷烟(消费税税率假设45%)换入烟丝一批,自产的4个标准箱卷烟换入家用电器一批,以6个标准箱卷烟抵偿某企业货款。同类卷烟不含税售价本月有两种价,分别为16000元/标准箱销售给甲地区与18 000元/标准箱销售给乙地区。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
应纳税额=20×150+20×18 000×45%=165 000(元)
②从价定率计算的特殊规定
例5:某橡胶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销售给一汽车修理厂(小规模纳税人)汽车轮胎,开具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1.6万元,以成本价转给统一核算的门市部汽车轮胎20万元,门市部当月取得含税收入27.84万元。计算该纳税人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假设轮胎消费税率10%)
应纳税额=(11.6+27.84)÷(1+16%) ×10%
=3.4(万元)
应纳税额=(11.6+20 )÷(1+16%) ×10%
=2.72(万元)(对吗?)
举例说明
下列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计税时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①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②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③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④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鞭炮焰火。
⑤外购已税汽车轮胎(内胎和外胎)生产的汽车轮胎。
⑥外购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