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专题六 人民当家作主
(知识体系+高频考点+易混易错+过关练习)
知识全景
高频考点
一、我国的国体
1、社会主义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特点
特点
表现
内容
最广泛
权利广泛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主体广泛
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
最真实
政治保证
我国是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有一个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坚强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是在国家生活中实现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
制度法律保障
我国已建立了一系列切实体现和有效维护人民民主的制度,制定了从多方面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法律。这些制度和法律的建立断完善,在实践中保障了人民民主的有效落实
实现方式
我国不仅在国家权力机关和人民政府的组织等方面实行民主选举,还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实行多层次、多渠道的民主协商
最管用
我国建立了一整套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这套制度体系体现了人民意志,保障了人民权益,激发了人民的创造活力。这套制度体系能够有效杜绝西方国家常见的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的开“空头支票”问题,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避免相互掣肘而导致内耗严重、效率低下的弊端
2、社会主义协商民主
地位
(1)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悟的重要体现,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2)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
要求
继续加强政党协商;
积极开展人大协商;
扎实推进政府协商;
进一步完善政治协商;
认真做好人民团体协商;
稳步推进基层协商;
加强和完善党对协商民主建设的领导。
二、我国的国家职能
主要目标
具体要求
对内职能
维护国家稳定
依法打击危害社会主义制度的各种破坏活动,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统一的各种颠覆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种犯罪活动,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
促进社会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开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对外职能
防御外来侵略,保卫国家安全
坚定维护国家的独立和主权,坚定维护国家的领土完整,坚定维护国家的各项安全和发展利益,坚定维护国家的尊严,构建和维护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国际环境
注意:履行国家职能的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其他任何政治、经济、社会组织都不能履行国家职能。
【拓展延伸】我国的国家职能及要求
(1)对内职能:①维护国家稳定:措施:依法打击危害社会主义制度的各种破坏活动,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统一的各种颠覆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种犯罪活动,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目标: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
②促进社会发展。措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开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2) 对外职能:防御外来侵略,保卫国家安全。措施:坚定维护国家的独立和主权,坚定维护国家的领土完整,坚定维护国家的各项安全和发展利益,坚定维护国家的尊严,目标:构建和维护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国际环境。
三、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
1、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体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性质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地位
在我国的国家机关组织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我国的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在同级国家机关中居于最高地位,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务,都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
职权
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
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常设机关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
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设常务委员会,乡级人大不设常委会
2、区分人大的四项职权
职权
内容
区分要点
立法权
制定、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