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全书逻辑框架 法 律与 生 活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 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聚焦公民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介绍公民一般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了解婚姻家庭中 的法律关系和 法律责任 劳动关系的法律保障、社会纠纷的解决机制和法律程序 进一步发展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增强法治意识,提供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权力行使 注意界限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民事权利有限制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第一单元知识体系 第一课:在生活中 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民事权利与义务 人身权利 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基本原则 生命健康俱可贵 姓名肖像受保护 名誉隐私不可侵 物权 知识产权 合同订立 违约责任 定分止争——所有权 物尽其用——他物权 保护创作——著作权 激励创新——专利权 点石成金——商标权 生活离不开合同 要约承诺订合同 立字有据更可靠 课程标准 1.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2.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核心素养 考情预测 1.政治认同:通过对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理解,增强对法治国家建设的认同; 2.科学精神:能够运用民法和人身权等知识,正确分析社会生活中的现象; 3.法治意识:通过对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的探究,培养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素养; 4.公共参与:树立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依法参与法治生活。 1.从命题内容上看,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民法基本原则、人身权的相关内容是高考考查的重点; 2.从考查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都有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 3.命题常常结合公民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来进行考查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一轮复习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生命健康俱可贵 姓名肖像受保护 名誉隐私不可侵 含义 要素 人身关系 财产关系 主体 客体 内容 平等 自愿 公平 诚信 守法和 公序良俗 绿色 生命权 健康权 身体权 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权 隐私权 本课知识体系 民法典新规彰显民生温度 议学情境一 民法典新规彰显民生温度 新的《民法典》实施之后,并没有取消彩礼这个政策,但《民法典》反对以巨额彩礼作为结婚条件的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1、女方提出离婚彩礼不一定需要退,有权提出彩礼退还的情形具体如下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没有结婚证也可以生孩子,但是,有结婚证和没结婚证生孩子的区别就在于,没有结婚证生育下来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孩子上户口的时候就必须要交社会抚养费。但是各地对于非婚生子女所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的标准是不一样的,主要以当地计生政策规定的征收标准为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结合情境及所学知识,分析民法典颁布这些新规定的意义? 这些新规是怎样体现民法典是“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的。 提示:民法典颁布这些新规定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夫妻关系、社会关系,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维护公序良俗。 关于彩礼的新规,关于非婚生子女等的新规等都是回应了现实关切。这些新规的更体现了民法典的与时俱进,确实维护人民的合法权利。民法典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