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6.5 国家司法机关
第三单元 人民当家作主 第六课 国家权力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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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道我国的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2、掌握人民法院的性质、组成、职权及工作要求
3、知道人民检察院的性质、组成、职权及工作要求。提高对司法机关的认识能力,提高自己的法治意识和观念。
学习目标
人民法院
第一部分
3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1、人民法院的性质是什么?
一、人民法院
2、我国法院的组织体系
省级是高法,地市级是中级,区县、是基层。乡镇有下设法庭。
我国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
最高人民法院
专门
人民法院
地方
各级人民法院
军事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
海事法院
铁路运输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
(最高国家审判机关)
3、基本职权
审
判
权
刑事审判权
民事审判权
行政审判权
审理刑事案件,惩办犯罪分子。
审理民事案件,解决民事争议。
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
维护社会秩序,引导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①人民法院的基本职权是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②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犯罪分子;
③解决民事和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秩序;
④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行使审判权
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却毁坏法律——好比污染水源。
——弗兰西斯·培根(英)
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动中,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依法独立行使
❶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❷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❸人民法院对公民权利提供有效救济和保障,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4.人民法院行使权力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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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义 社会危害 刑罚处罚
自诉 自诉人提起的诉讼的案件 相对轻微 一般都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公诉 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而提起的诉讼案件 比较严重 可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知识拓展〗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为两种
人民检察院
第二部分
10
人民检察院
(1)★性质: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2)组织体系(种类):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1.人民检察院的性质、组织体系
我国人民
检察院体系(组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专门人民检察院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
省级人民检察院
地级人民检察院
基层人民检察院
军事检察院
铁路运输检察院
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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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01
02
04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实行监督
对刑事犯罪行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
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
维护司法的公正
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2.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公安
(治安机关)
检察
(法律监督机关)
法院
(审判机关)
侦察、拘留、
预审、执行逮捕
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察
审判
监督
监督
公安机关是司法体系的组成部分,但不是司法机关,是行政机关。
人民检察院
拓展一下:
活动:探究检察公正
图片说明了什么?
行使职权时应注意什么?
3.人民检察院怎样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司法活动原则)?
①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②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忠实于法律,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性质
组成 最高、地方各级、专门
职权
如何行使职权
两者联系
国家审判机关
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负责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行使国家审判权。
行使检察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实行监督,对刑事犯罪行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二者联系:①都承担着保护人民、惩罚犯罪、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的任务。
②办理刑事案件时,二者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比较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关系:
课堂小结:国家司法机关
人民法院
性质:
组成:
基本职权:
行使职权:
审判机关
最高、地方(基层、中级、高级)、专门(军事、海事)
行使国家审判权,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人民检察院
性质:
组成:
职权、作用:
行使职权:
法律监督机关
最高、地方(基层、市级、省级)、专门(军事)
检察权;对个人、社会、国家
独立行使检察权,忠诚于事实真相、法律、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