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流转税制(课件)- 《税收基础》同步教学(武汉大学版)
2024-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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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内容正文:
第六章 流转税制
增值税
第二节
消费税
第三节
营业税
第四节
关税
第五节
流转税
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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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流转税
流转课税有以下几个特点:
(1)以商品交换为前提,课征普遍;
(2)以流转额为计税依据;
(3)普遍实行比例税率;
(4)计征简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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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流转税制主要设置4个税种,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新的税制改革,参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建立了一个以规范化增值税为核心的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互相协调配套的流转税制;有选择地对某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对交通运输、金融保险、建筑安装、文化体育、娱乐业、服务业、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转让等征收营业税;在进口环节征收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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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增值税
一、增值税的概念和特点
二、增值税的基本要素
三、增值税计税方法
四、出口退税
五、免税和减税
六、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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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的概念和特点
所谓增值额,是指企业或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那部分价值。即相当于商品价值(C+V+M)扣除在生产上消耗掉的生产资料的转移价值(C)之后的余额(V+M),它主要包括工资、利润、利息、租金和其他属于增值性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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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来说,某类商品最后销售总值为100元,这100元的销售总值是经4个环节逐步增值而成的。其各环节增值与售价见表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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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1
商品流转各环节增值与售价关系表
单位:元
生产经营环节 销售额 增值额
原材料生产 30 30
产成品生产 70 40
批发 90 20
零售 10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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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6-1可以看出,该商品最后销售额,即这项商品的销售总值为100元,与4个环节的增值额30元、40元、20元、10元之和相等。由此说明,一个商品的总值是由各个环节的增值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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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最大特点在于:不是按商品流转额“全额”征税,而是按照部分流转额即增值额征税。这使得增值税具有很多优点:
(1)可以避免重复征税和税负不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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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能够适应经济结构的各种变化,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
(3)有利于商品的出口退税,从而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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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值税的基本要素
(一)纳税人
1.纳税义务人
(1)单位
(2)个人
(3)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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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划分的基本原则,不是以所有制性质为标准的,而是看其会计核算是否健全,是否能够以规范化的办法计征增值税。为便于掌握和有利于统一政策,这个标准必须量化。
2.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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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说,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以下4类: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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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
(3)个人及非企业性单位,如行政单位、非企业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此类单位一般来说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
(4)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增值税企业,此类企业主要是营业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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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有会计、有账册,能够正确计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小规模生产企业,年应税销售额不低于30万元的可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管理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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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新开业的预计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税务机关可以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其开业后的实际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重新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如果属于商业企业以外的其他小规模企业,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以继续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否则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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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了加强对加油站成品油销售的增值税征收管理,从2002年1月1日起,对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无论其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超过180万元,一律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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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一般纳税人年审和临时一般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过程中,对已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但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如果其会计核算健全,且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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