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4.4数学归纳法 (2)
在数学研究中,人们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对于
任意正整数n(n∈N+)或不小于某个数n0的任意正整
数n(n∈N+,n≥n0),都有某种不等关系成立.为表达
这样的关系,就出现了与无数多个正整数相关的不
等式,例如:
这类不等式的证明,我们将使用一种重要的数学
推理方法 ——
数学归纳法.
先证明当n 取第一个值 ( 如 )时命题成立,然后假
设当 时命题成立,再证明当 时命题
也成立,那么就证明这个命题成立,这种证明方法叫做数学归纳
法.
数学归纳法:
知识回顾
2. 数学归纳法证明一个与正整数有关命题的步骤是:
(1)证明当 取第一个值 (如 或2等)时结论正确;
(2)假设时 结论正确,证明
时结论也正确.
递推基础
递推依据
在完成了这两步骤以后,就可以断定命题对于从n0 开始
的所有正整数n都正确.
注意:
1. 数学归纳法适用范围:仅限于与正整数有关的数学命题.
(3)根据(1)和(2),当 n≥n0,且 n∈N*时,命题正确 .
数学归纳法的应用
应用一:证明等式成立
应用二:归纳、猜想、证明数列有关问题
应用三:证明不等式问题
同理可得
下面用数学归纳法证明这个猜想.
(3)证明:用数学归纳法证明.
这种方法在解决探索性问题、存在性问题或与正整数有关的命题中有着广泛的应用.
(1)计算:根据条件,计算若干项.
(2)归纳猜想:通过观察、分析、综合、联想,猜想出一般结论.
方法归纳:数归法证明不等式
用数学归纳法证明不等式的要点仍是理清 时的结论与 时的结论之间的关系.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可结合分析法、综合法、反证法、放缩法等方法进行证明.
有时需要加强命题或变换命题.
课后作业
1.教材P51练习:T2,T3,T4
2.教材P50习题4.4:T3,T4
P52:T6,T7,T9,T10
做人做事贵在求实
学文学理重在用心
“归纳—猜想—证明”类问题的一般思路
例3.用数学归纳法证明
.
证明 (1)当
时,左边
右边,结论成立.
(2)假设当
时结论成立,即
,
则当
时,
左边
显然成立,从而当
时,结论成立.
由(1),(2)知原不等式对
恒成立.
方法总结:本题证明中从
到
增加了从
到
共
项,再将每项都放大为
(便于相加).
若要得反向的不等式,可考虑将它们都缩小成
.
跟踪练习
设实数c>0,整数p>1,n∈N*.证明:当x>-1且x≠0时,(1+x)p>1+px.
证明:①当p=2时,(1+x)2=1+2x+x2>1+2x,原不等式成立.
②假设p=k(k≥2,k∈N*)时,不等式(1+x)k>1+kx成立.
当p=k+1时,(1+x)k+1=(1+x)(1+x)k>(1+x)·(1+kx)=1+(k+1)x+kx2>1+(k+1)x.
所以当p=k+1时,原不等式也成立.
综合①②可得,当x>-1,x≠0时,对一切整数p>1,不等式(1+x)p>1+px均成立.
例1:已知数列{an}的前n项和Sn满足:Sn=eq \f(an,2)+eq \f(1,an)-1,且an>0,n∈N*.
(1)求a1,a2,a3,并猜想{an}的通项公式;
(2)证明通项公式的正确性.
备选例题
例1:已知数列{an}的前n项和Sn满足:Sn=eq \f(an,2)+eq \f(1,an)-1,且an>0,n∈N*.
(1)求a1,a2,a3,并猜想{an}的通项公式;
(2)证明通项公式的正确性.
解:(1)当n=1时,由已知得a1=eq \f(a1,2)+eq \f(1,a1)-1,即aeq \o\al(2,1)+2a1-2=0.
∴a1=eq \r(3)-1(a1>0).
当n=2时,由已知得a1+a2=eq \f(a2,2)+eq \f(1,a2)-1,
将a1=eq \r(3)-1代入并整理得aeq \o\al(2,2)+2eq \r(3)a2-2=0.
∴a2=eq \r(5)-eq \r(3)(a2>0).同理可得a3=eq \r(7)-eq \r(5).
猜想an=eq \r(2n+1)-eq \r(2n-1)(n∈N*).
(2)证明:①由(1)知,当n=1,2,3时,通项公式成立.
将ak=eq \r(2k+1)-eq \r(2k-1)代入上式,
整理得aeq \o\al(2,k+1)+2eq \r(2k+1) ak+1-2=0,
∴ak+1=eq \r(2k+3)-eq \r(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