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民法中的两大类基本民事权利是 和
人身权
财产权
财产权
人身权
民事权利
物 权
债 权
知识产权
股 权
人格权
身份权
生命、身体、健康
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荣誉、隐私权
亲权、亲属权、配偶权
可转让、继承、放弃
不能转让、继承、放弃
第一目
生命健康俱可贵
探究与分享
校园欺凌案
探究与分享
李某和王某系同班同学,均为17岁。二人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后,李某不断恐吓王某,声称要给王某点颜色看看。王某害怕,心理几近崩溃。王某将此事告知老师,老师对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李某因此怀恨在心,于校内将王某暴打并剪掉其头发,致使王某身上多处软组织损伤。
思考:李某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哪些人身权?请说出你的依据。要承担什么责任?
依据《民法典》规定,李某侵害了王某的身体权、健康权,造成王某人身伤害和严重精神损害,应当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赔偿。
1、依法维护人身权利的依据
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①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②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深入理解】:
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身体层面)
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精神层面)
③人身自由权涉及物质即身体本身层面,人格尊严权涉及精神层面。非法绑架,违反了人身自由权;造谣中伤、辱骂等,违反了人格尊严权。
1.张三到商场选购文具,被商场保安怀疑偷窃而强行带到办公室进行搜身,并宣称这是商场的防窃规定。小王准备控告商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的依据是( )
A.商场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
B.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
C.商场无权制定维护自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D.商场的行为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和荣誉权
A
课堂练习
思考:
民法典为何维护人格权?我们享有哪些人格权?
探究与分享
自然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1)人身权内容
人格权:
身份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
是最基础的权利
是物质性的人格权
2. 人身权的内容及要求
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例如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 )
注意:①自然人:姓名权②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名称权
③身份权并非人人都享有,人格权人人都有。
(2)要求: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一天傍晚,小明(12周岁)将宠物狗牵出来玩,途经小区公园时,放开了牵引绳,狗在奔跑中将散步的七旬老人张某绊倒,导致张某身体多处骨折,入院治疗一个多月,由此双方产生纠纷。
小明侵害张某的健康权,小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作为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张某的健康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小明父母支持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
课堂练习
思考:请你试分析本案所牵涉到的民事法律问题。
3、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1)重要性: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主体是自然人)
①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②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③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2)区分:侵权表现
(看最终结果)
物质性人格权 主体 内容 侵权形态
生命权 自然人 生命安全和生命维持 致人死亡,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身体权 自然人 身体完整性和行动自由 身体完整性遭受破坏和行动自由受到限制(致残)
健康权 自然人 生理、心理机能(功能)的正常运转和发挥 生理、心理机能(功能)的正常运转和发挥(致病)
课堂练习
案 例 生命权 身体权 健康权
李四无法归还高利贷,被张三砍下一根手指。
学校强行剪掉学生的头发。
王五明知道自己患有新冠肺炎,还出去旅游,与他人近距离交流,造成多人感染。
医院误摘患者器官,导致患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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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3)侵权责任: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误工费);
②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③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