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一轮复习议学案
专题七 就业与创业
1、 聚焦热点•融通知识 (一)树立正确的劳动观
材料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学生中弘扬劳动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某小学根据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自2009年建校起就创办“开心农场”,开启“新劳动教育”试验,先后开发出“农事劳作”“创意劳动”和“美好生活”3个课程群,培养学生的劳动习惯、劳动能力和劳动观念,学校依据二十四节气开设劳动课程:立春时,来到开心农场寻找春天;立夏时,参加学校举办的收获节,摘蚕豆、剥蚕豆、吃蚕豆;立秋时,整地施肥种萝卜;小雪时,测量油菜的高度,为油菜画像。学校给各年级学生安排不同农活:种蚕豆,种土豆,种桑养蚕,种油菜,种向日葵,养兔子。结合地方民俗和文化,学校开设了古法造纸、藤编艺术,制作油面筋、竹篱笆等实践体验课程。对于表现突出的学生,学校奖励“劳动币”,用来兑换学习用品。
目前,该校“开心农场”规模已从最初的5 亩地扩大到20多亩,劳动教育延伸到了校园生活和家庭生活,引导孩子们走出课堂、走进自然,播下热爱生命、热爱自然、热爱生活的种子。“今天,你劳动了吗?”已然成为该校同学打招呼的流行语。该校劳动教育促进了学校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水平提升,成为闻名全国的“金名片”。
结合材料并运用所学知识,说明劳动教育对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意义。
思维过程:
第
一
步
设问剖析——抓住具体要求
知识限定
设问类型
问题指向
其他要求
第二步
材料分析——找出有效信息
信息1
信息2
信息3
第三步
知识迁移——明确方向
第四步
答案生成——答题思路、要点
自我反思:
二、举一反三 从劳动争议看维护劳动者权益
材料一:钱某在2017年进入A公司工作,工作岗位为工程部电工。2021年6月,钱某因连年高强度工作,积劳成疾,住院治疗多天。可当他出院回公司上班时,却接到通知说自己被解雇了。钱某气愤不已,但因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钱某很难找到有效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钱某合法权益的维护一时遇到了困难………
材料二就业是大多数高校毕业生面临的现实问题,然而,大学生在初次就业中由于社会经验不足和相关法律政策不了解,维护自身权益也往往容易受到侵害,有些企业中,大量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变成了“实习生”,企业只支付低额的实习费用,又不缴社会保险;有的定额标准偏高,劳动者为完成定额不得不超时加班,却拿不到加班工资。
【议题训练】
1.结合材料一钱某的遭遇说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
2.材料二中企业的行为侵害了劳动者的哪些合法权益?
3.结合两则材料说明劳动者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民事合同
劳动合同
主体
任意平等主体之间签定的合同(不存在从属关系)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存在从属关系)
合同内容
一般条款≠必备条款,合同缺少价款、期限、地点、违约责任等不影响成立和生效
必备条款和可备条款
形式
口头、书面、直接履行
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履行依据
合同履行和违约责任建立在有效合同基础之上
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处理纠纷的程序
遇到一般的民事合同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而遇到劳动合同争议时,必须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的前置程序,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反思总结】几组法律概念区别
1.民事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2. 假冒与仿冒(1)假冒商标是指经营者违法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名称、包装、装潢,或者违法使用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虚假表示,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是构成对商品标志、记号(文字、图形)的误认,对同类商品无法区别,具有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之目的。
(2)而仿冒商标是属于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争夺竞争优势,在自己的商品或者营业标志上不正当地使用他人的标志,使自己的商品或者营业与他人经营的商品、营业相混淆,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具体表现为擅自使用其他经营者特有的、为公众所周知的注册商标、商品的包装、装潢、名称或者各种质量标志,导致消费者混淆和市场混乱,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具有为损害竞争对手之目的。
(3)无论是仿冒商标和假冒商标,都可多归类与商标侵权,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未经注册人的同意,假冒、伪造注册商标生产相应产品的,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
三、知识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