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2024届高考一轮政治——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一轮复习课件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珍惜婚姻关系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结婚(地位、基本原则、法定条件、结婚登记程序、同
居关系、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离婚(法律对离婚自主权的限制、离婚自由的条件、离
婚的方式)
夫妻地位平等
(夫妻关系)
夫妻关系(内容、核心、表现、实质)
夫妻人身关系(含义、表现、意义)
夫妻财产关系(内容<共同财产、个人财产>、
约定财产制度、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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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1.结婚——法律规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
(1)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4个)
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2)结婚的法定条件:(4个)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②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结婚登记的程序和意义
登记程序 申请 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
登记 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意义 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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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同居关系(相关链接)
①表现情况:
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②法律后果: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例外:双方把工资放一起)
非婚同居
【特别提醒】: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同居会构成重婚行为(重婚同居),涉嫌犯罪,将受到法律惩罚。(非法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合法婚姻:只有经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才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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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血亲
祖父母
外祖父母
父、母
伯、叔、姑
舅、姨
伯叔姑的子女
伯叔姑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伯叔姑的曾孙子女
或外曾孙子女
旁系血亲
自己
子女
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的子女
兄弟姐妹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舅姨的子女
舅姨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舅姨的曾孙子女
或曾外孙子女
旁系血亲
旁系血亲
一代
二直
二直
三直
三直
二旁
三旁
三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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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
区别 ①无效婚姻是违反禁止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或是已有配偶(重婚),或是有不能结婚的亲属关系,或是不到法定年龄。
②对于无效婚姻,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相关组织都可以申请无效,人民法院可依法宣告无效。
③无效婚姻的宣告没有时间限制,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而裁判是否宣告无效。 ①可撤销婚姻是因为胁迫,本人不自愿,或者因为隐瞒重大疾病产生的认识错误,如果知道就不会结婚。
②受胁迫和隐瞒重大疾病的两类可撤销婚姻,只有当事人可申请撤销,人民法院必须依当事人的申请撤销。
③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1年内)提出,超出规定的时间则不能再提出申请,如需解除婚姻只能走离婚程序。
联系 ①二者自始都没有法律约束力。
②子女和财产的处理规则相同,都是按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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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22周岁的莉莉和18周岁的芳芳是同胞姐妹,两人容貌相似。2020年4月,芳芳偷拿莉莉的身份证与男友刘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生活在一起。下列关于此事件说法正确的是( )
①芳芳偷拿身份证,以冒用的方式侵犯了莉莉的肖像权
②芳芳与刘某的婚姻无效,二人的共有财产可以协议处理
③在法律上莉莉与刘某已经进行结婚登记,双方的婚姻合法有效
④芳芳要建立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得早于20周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1、离婚的限制
(1)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对军婚的保护)
(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离婚的条件/依据: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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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离婚的方式
(1)协议离婚:
①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