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二课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选必二
课标要求
列举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物权的主要类型。
1.
懂得维护物权的途径。
2.
本课框架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保护各类物权
尊重知识产权
定分止争——所有权
物尽其用——他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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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框
保障各类物权
一、财产权
2、法律保护财产权的原因
(1)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2)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国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1、财产制度
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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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产权
3、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1)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2)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3)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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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产权
4、含义
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财产权
物权
债权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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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权
不动产
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房子、树木)
动产
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存折、书籍、钢琴、汽车)
物
物权
(1)含义: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2)类型:包括所有权、他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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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有权
1、含义
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种类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
集体所有、
私人所有。
城市土地、河流、矿藏等
农村土地等
房子、车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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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有权
3、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1)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2)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注意:
1、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不动产所有权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的几种特殊情形:
①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②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③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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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有权
4、共有关系
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例如: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合伙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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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探究:一房二卖
小王将一套商品房卖给小丁,小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房价的80%,余款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支付,小王将房屋钥匙交给小丁,使其先行入住。几个月后,小王又将同房屋卖给了小刘,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小刘名下。小刘与小丁就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执。
谁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什么买方付了钱不一定能够取得所有权?
小刘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为登记,小丁虽先行支付房款,但未办理产权登记,故无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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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探究:
小陈在电子市场碰到一男子,该男子称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准备以目前市价的三折出售。小陈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三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其行窃;所得。警察要将电脑作为赃物扣押,小陈不同意。
小陈是否可以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不能。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尽管商品的卖方并不是真正所有权人,买方如果是善意与之交易,并且支付了合理价格,能够取得该动产所有权。但由于该电脑是赃物,且小陈以过低的价格获得,并不适用动产善意取得,小陈不能取得电脑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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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拓展:善意取得制度
无权处分人将其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则受让人取得其所有权。(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脱离物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简单来说,善意取得需满足以下条件:
受让人是善意的(不知情)
合法交易并支付合理价款(市场价)
完成取得物权的公示(登记或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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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1、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2、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3、物权公示公信原则:
公示原则是指物权变动必须以特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从而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的情况;
公信原则是指对于通过法定的公示方法所公示出来的权利状态,相对人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其为真,并于登记权利人进行了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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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他物权
1、含义
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