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选择性必修二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5.2薪火相传有继承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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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习提纲
什么是继承?继承制度有什么意义?
★什么是被继承人和遗产?什么是继承人和继承权?
★如何对待被继承人的债务?
★继承权的取得和丧失的条件
★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继承的分配原则(P47第一段)
处理好法定继承的做法和意义(P47末段)
★比较遗嘱继承与遗赠、遗赠抚养协议
遗嘱含义、种类?遗嘱怎样才有效?遗嘱有什么意义?
这房子应该给谁
?
嫁出女泼出水,我是儿子,这都是我的!
这房子有我一份!
爸说这房子给我了!
嫂子,我哥都死了,你有什么资格要这房子?
我们该如何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呢?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关于继承的相关法律。
(1)含义: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2)继承制度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保证代际传承)
被继承人 死者
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继承人 依法承受遗产的人
继承权 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
注意: 被继承人死亡赔偿金或死亡抚恤金是其亲属获得的经济赔偿金,不是可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
死亡赔偿金、丧葬费≠遗产
2.继承关系
遗产的认定
继承权认定
P46相关链接1
CFO
CEO
②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
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①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3.继承的要求(先析产,后继承) (P46第2段)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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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的父亲去世时,留下60多万元的债务。父亲临终前希望小明想办法把债还完。此后,小明学开挖掘机,没日没夜揽活挣钱还债。每年除夕前,他最重要的事就是去债主家还债,五年后的除夕,小明走出最后一户债主的家,还清了全部债务。
案例
分析
Q:结合课本知识分析:
1、材料的中继承人、被继承人分别是谁?
2、你如何看待小明的行为?
3、对于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和未偿还的债务,法律如何规定的?
(1)思考:材料中谁是继承人,谁是被继承人,谁享有继承权?
小明的父亲是被继承人,小明是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3)思考:如果小明的父亲在去世前,留下五十万的遗产,还欠六十多万的债务,该如何继承?
小明不仅继承遗产,还需要偿还债务。未偿还的债务,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超出的不负清偿责任,自愿的除外。
2、你如何看待小明的行为?
小明的经过辛勤劳动,终于还清父亲去世时留下的债务,是讲诚信的表现,体现了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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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4.继承与债务清偿责任
如果放弃继承,不需要承担任何债务。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继承权的取得
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
①含义: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条件: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
③特点: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
④范围和顺序:
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P46第四段)
【注意】: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5.继承权的取得的根据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注意2: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以案说法
张老汉丧偶,无子女。李老太离婚,有一儿一女。二人经人介绍结婚,再婚时李老太儿女已成年,二人名下各有房产一套。二人婚后居住在李老太的房子里,而今李老太突发心脏病去世,没有来得及立遗嘱,丧事办完后,李老太的子女要求张老汉搬走,为此双方发生争议。
李老太的房产应该由谁继承?继承权是如何取得的?应如何确定继承顺序?
李老太未立遗嘱,其房子适用法定继承,由李老太的再婚丈夫和李老太的儿子、李老太的女儿共同继承。故这三人各能取得该房产的三分之一(份额均等)
适用法定继承
张老汉
儿子
女儿
婚姻关系
血缘关系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顺序
第二顺序
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范围
配偶
子女
父母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指继子女尚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