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全书主线
《民法典》规定的婚姻与家庭中的民事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民法典》规定的自然人的权利与义务
民事主体的纠纷解决和权利与义务的实现
《劳动法》等规定的劳动者和经营者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三单元
第四单元
本册教材内容是围绕“民事权利与义务”展开的
宏观把控
民事权利与义务
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
第四单元:社会争议解决
第三单元:就业与创业
依法受着处理纠纷
有效维护合法权益
《民法典》
的基础知识
婚姻与家庭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构成完整的民事法律权利与义务教学体系
劳动法律制度
市场经营法律制度
侧重人格权和财产权
侧重身份权
劳动者和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维护民事主体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实现
全书逻辑框架的大思路
第一单元知识体系
认真对待民事权得与义务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线
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生命健康俱可贵
姓名肖像受保护
名誉隐私不可侵
保障各类特权
定分止争 所有权
尊重知识产权
物尽其用他物权
保护创作著作权
激励创新专利权
点石成金商标权
订立合同学问大
一诺千金重在履行
有约必守
违约必责
言而有信违约有责
生活离不开合同
要约承诺订合同
立字有据更可靠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民事权利有限制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权利行为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以每一天的坚持去改变你坚持的每一天!!!
你只管努力,剩下的交给时间!
一轮复习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选必2:法律与生活
新课标要求
新课程标准要求
1、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2、列举特权法的基本原则和物树挂主要类型,懂得维护特权的途径。
知课标
研高考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高考考情一览
年份 试卷 考核知识
2023 湖南高考·T13
湖北高考·T10
新课标卷T22
浙江1月高考·T26
辽宁高考·T18
山东高考T19
湖北高考·T21 民法典规范
绿色原则、所有权
荣誉权、肖像权、民事诉讼
肖像权
(主)民事权利(名誉权、身体权、健康权、著作权)
(主)民法 基本原则
(主)人身权和民法基本原则
2021 浙江·高考真题 健康权、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一课知识体系
认真对待民事权得与义务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生命健康俱可贵
姓名肖像受保护
名誉隐私不可侵
含义
要素
人身关系
财产关系
主体
客体
内容
1、平等
2、自愿
3、公平
4、诚信
5、守法和公序良俗
6、绿色
生命权
健康权
身体权
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权
隐私权
理体系
1.民事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2.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成立时,只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没有民事行为能力。
3.自然人自出生时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4、民事 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遵循的是平等原则。
[点拨]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点拨]自然人自出生时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点拨]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点拨]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遵循的是自愿原则。
易混易错
5、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政治权利。
6、自然人的人格尊严是其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7、用他人肖像做广告、做商标或装饰橱窗等侵犯了公民的肖像权。
8、名誉权是人们对其外部形象所享有的人格利益。
[点拨]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政治权利。
[点拨]经过允许用他人肖像做广告、做商标或装饰橱窗等,并不侵犯公民的肖像权。
[点拨]自然人的人身自由是其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自然人的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点拨]名誉权是指社会或他人对自己声望才能信用的社会评价,肖像权是人们对其外部形象所享有的人格利益。
易混易错
民法调整对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 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 主体 自然人(完全、限制、无)、法人、非法人组织
客体 即民事权利与义务指向的对象
所有权关系客体是物,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