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二课 保障宪法实施
课标要求:了解宪法基本知识,明确宪法的地位与作用,树立宪法法律至上观念。
第1课时 坚持依宪治国
◇核心素养◇
1.了解宪法的主要内容,明确宪法的地位与作用;了解现行宪法的构成,理解宪法是根本的活动准则、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培养崇尚宪法的思想,树立宪法意识。深刻认识依宪治国对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作用,增强守法意识。
3.自觉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
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的原因。
教学难点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具体表现。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课堂猜谜
谜语:排行我老大,国法之根本;子法由我生,效力我最高!
根据以上谜语打一法律名称。
提示:宪法。
教师过渡:通过这个谜语我们就可以看出宪法的地位很高。为了更全面地了解宪法、学习宪法,今天,我们就来一起学习《坚持依宪治国》。
新课讲授
一、根本的活动准则
1.阅读教材P21“探究与分享”,思考:
我国为什么要对宪法草案进行全民讨论?
提示:从产生来看,宪法的制定和修改过程就是凝聚社会共识并转化为宪法内涵和规范的过程。宪法是社会共同体价值共识的最大公约数。从内容和价值追求来看,我国宪法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它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教师小结我国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设置及职权等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
2.阅读材料,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上述材料说明了什么?
提示:宪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教师小结①宪法的权威关系国家的命运、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如果宪法没有权威,法治的权威就树立不起来;如果宪法受到漠视,人民的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②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③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二、最高的法律效力
1.阅读教材P22“探究与分享”,思考:
(1)请将你所了解的一部法律的名称及其规定的主要内容填入下页图中适当位置。
提示: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主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从这些法律的“对话”中,你能看出哪部法律处于最高的法律地位?为什么?
提示:宪法。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2.阅读教材P24“探究与分享”,思考:
查阅我国选举法、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填写下表,说明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提示:
我国宪法规定的
公民基本权利
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拘留、逮捕的条件。刑法规定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
合法的私有财产
不受侵犯
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债权。刑法规定了侵犯财产罪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法规定了选举权利和程序
受教育权利
教育法规定了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教师小结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而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通常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是对刑事、民事、行政等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规定。
3.阅读教材P24“阅读感悟”,思考:
(1)劳动教养制度为什么被废除?
提示: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劳动教养制度违背了宪法的规定。
(2)劳动教养制度被废除说明了什么?
提示:任何法律都不能与宪法相抵触。
教师小结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我国宪法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4.阅读教材P25“探究与分享”,思考:
为什么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提示:宪法修改更加严格,是因为要保证宪法的长期稳定性。
教师小结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