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高三政治一轮复习选必二《法律与生活》导学案
第4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定》
一 课标展示
(1) 课标要求
1、 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
2、 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二)考情预测
1、从命题内容上看,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归责——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民事权利限制(对于名誉权和著作权的限制)、相邻关系内容是高考考查的重点。
2、从考查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都有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
3、命题常常结合公民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来进行考查 。
二 师生互动
第1部分 复习与回顾
1.合同---含义、种类、★订立原则、意义
2.合同订立的过程---★要约与承诺、★效力 ★要约的含义、当事人和要求;承诺的含义和要求
3.★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4.合同的形式?---口头、书面合同(含义、优缺点、适用范围)
5.★履行合同要遵守哪些原则?
6.履行合同的核心和关键分别是什么?
7.什么是合同内容?★合同内容的一般条款包括哪些?
8.已生效的合同能变更、修改或解除吗?如何进行变更、修改或解除?
9.什么是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限度是什么?
10.★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11.★哪些违约行为可以免责?
第二部分 本节课复习内容
考点一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一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承担方式
①★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②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③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
【注意】侵权责任≠违约责任
诉讼时效
①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算)
②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不告不理)。
(一)补充: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适用范围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的行为正在进行或继续状态。
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
排除障碍
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时。
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消除危险
行为人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
例如: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
阳台上的花盆等。
返还财产
侵权人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该财产仍存在。
一般适用于财产所有权。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
主要适应于财产损害的场合。
赔偿损失
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
应损害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情形。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隐私/肖像权。
(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主要适应于损害人身权益的情形。
(2) 易错易混: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因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在合同期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构成要件和免责要件
有损害事实(前提条件)
免责条件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只有法定免责)
合同当事人违约。
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法定免责+约定免责)
承担方式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注意事项
1、侵权责任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2、既侵权又违约,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承担侵权责任(二者只能选其一)
二 侵权责任的情理法
(1) 一般规定
过错责任
含义
构成要件
客观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有损害的事实
主观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有主观过错
必备要件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即谁主张谁举证)——有因果关系
(2) 特殊规定
过错推定
含义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或标准,因而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