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土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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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减租减息
农民交租交息
打土豪,分田地
颁布《中国土地法大纲》
土地革命时期
抗日战争时期
解放战争时期
新中国成立初期
回顾中国共产党土地政策的演变。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实施
(一)土地改革的背景
解放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东北、华北等解放区进行了土地改革。
新中国成立时,还有占全国人口一多半的新解放区尚未完成土地改革。
中国原来的土地制度极不合理。就旧中国一般的土地情况来说,大体是这样:占乡村人口不到百分之十的地主和富农,占有约百分之七十至八十的土地,他们借此残酷地剥削农民。而占乡村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贫农、雇农、中农及其他人民,却总共只占有约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土地,他们终年劳动,不得温饱。……这就是我们民族被侵略、被压迫、穷困及落后的根源,是我们国家民主化、工业化、独立、统一及富强的基本障碍。
——刘少奇《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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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 占有土地,自己不劳动或只有附带劳动,靠剥削为生,剥削的方式主要是地租
富农 一般占有土地,也有租入土地的,自己参加劳动,但以剥削为其生活来源的一部分或大部分,剥削的方式主要是剥削雇佣劳动
中农 多数占有土地,也有租入土地的,主要靠自己劳动,不剥削他人,也不出卖劳动力
贫农 占有一部分土地或没有土地,一般需要租入土地耕种,或出卖一部分劳动力,受剥削
雇农 一般全无土地,完全或主要以出卖劳动力为生
农村阶级成分的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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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改革的经过
1.开始: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它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
土地改革的法律依据
地主所有
农民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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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新解放地区还没有进行土地改革,封建土地制度还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要实现人民真正当家做主,就要废除封建土地制度,让农民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同时,这也是国家建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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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土地的没收和征收
第二条 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及其在农村中多余的房屋。但地主的其他财产不予没收。
…………
第六条 保护富农所有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及其他财产,不得侵犯。
为有利于恢复和发展生产,这次土地改革注意保存富农经济,在政治上中立
富农,与过去的土改政策有所不同。这样做可以使中农放心,他们的利益不会受到损害,也有利于稳定城市中的民族资产阶级,孤立地主阶级,减少土地改革中的阻力,从而有利于发展生产。
1950年冬起,新解放区分批进行土地改革,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耕种;同时也分给地主一份,让他们自己耕种,在劳动中改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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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束:到1952年底,除部分民族地区外,全国大陆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包括老解放区在内,全国约3亿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到了约7亿亩土地和大量的农具、牲畜和房屋等;每年需向地主缴纳的3 000多万吨粮食的地租也被免除。农民真正获得了解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受到广大农民的热烈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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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约有3 500万人口的民族地区,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分别不同情况,用更长的时间,采取适合少数民族的特点和有利于民族团结的政策,来完成民主改革的任务。1959年,西藏地区开始进行民主改革,中心任务是把封建农奴主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土地所有制,彻底消灭封建农奴制度,建立人民民主政权。经过民主改革,百万农奴翻身当家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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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改革的意义
土地所有权的改变
项目 封建剥削土地所有制 农民土地所有制
所有权
分配形式
是否有剥削
相同点
地主占有绝大部分土地
农民占有土地
劳动成果大部分归地主所有
劳动成果归农民所有
地主剥削农民
不存在剥削
都是土地私有制(从地主私有到农民私有)
彻底摧毁了我国存在2 000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消灭了地主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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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的地位
敬爱的毛主席:
我们是辽东省(今辽宁省)宽甸县最偏僻的一个村。全村152户,2 511亩地,11户地主、富农就占了1 000多亩。我们祖祖辈辈做梦也在想着有一天自己能有三亩、五亩的地,能在自己的土地上耕种,那有多高兴啊!现在经过土改,这个梦想实现了。过去在别人地里出力,现在在自己土地里出力劳动;过去是一个肩给地主扛着饭碗,现在劳动成果完全自己所得,这样我们生产的劲头怎能不大呢?土改前俺的房子不如地主家牲口棚,出门要弯腰,进门要低头,现在搬进土改时分到的新房子。村民王明连说:“土改前我家四条腿是小板凳,带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