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民事权利
与
义务
1.民法
①含义:
②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 内容
③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
④人身权利—— 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个人隐私权
⑤财产权
物权
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所有权:类型—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保护原则—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取得方式——动产看交付;不动产要登记。
2.订约履约
3.侵权责任
与权利界限
①合同的含义:
②订立合同必须由的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
③合同订立的过程:要约(区别要约与要约邀请)与承诺两个阶段。
④无效合同: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的生效。
⑤合同无效和被撤销的后果: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
⑥合同形式: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
⑦履行合同的原则:全面履行原则;诚信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
⑧履行合同的关键:
⑨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⑩违约可免责: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
侵权责任
③相邻关系:实质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原则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
①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②诉讼时效:时效期间为三年
③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a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b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c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④特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无过错侵权责任
①名誉权(人身权)
权利界限
②著作权: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
他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债权
考点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1.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
①作用: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②特点:民事主体地位平等,民事权利与义务相一致,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
③意义: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2)民事法律关系
①含义: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②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民事主体: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客体: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3)法治与德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
2.民法基本原则
(1)必要性:①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②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2)调整范围: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3)具体内容:
① 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③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④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⑤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⑥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考点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人身权的重要性和类别
(1)重要性: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2)类别: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2.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1)重要性: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
(2)侵权责任: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3.姓名肖像受保护
(1)姓名权
①依据: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