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课件)-《纳税实务》同步教学(北京出版社)

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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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计算与申报 03 1 【知识目标】 掌握消费税的构成要素。 熟悉消费税的税收优惠。 【技能目标】 能够准确判断消费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能够正确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 能够正确计算消费税出口退(免)税税额。 能够进行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列与申报。 【素质目标】 培养学生遵守制度规范,具有诚实守信的职业操守。 使学生形成良好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 学习目标 ●应纳消费税税额的计算。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列。 ●消费税出口退税处理。 工作任务 3 A 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接受了B 烟草公司的委托帮其加工一批30 万元烟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烟丝是应税消费品,那该批加工烟丝该由A 烟草有限责任公司缴纳消费税,还是B 烟草公司缴纳消费税呢?缴纳消费税税额又是多少? 下面让我们带着这些问题,进入本项目的学习。 项目引例 任务二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 (二) (三) 应纳税额= 应税消费品销售额× 比例税率 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价内税)和增值税(价外税)的计税依据是一致的,其计税依据为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当销售额为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时,必须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应纳税额= 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 比例税率+ 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 消费税单位税额 实行消费税复合计征的应税消费品目前有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 应纳税额= 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 消费税单位税额 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是指纳税人生产、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数量。 从价定率 从量定额 复合计征 一、自产自销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需注意以下问题: (1) (2) (3) (4) (5) 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如何计价,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12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下同)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自行核定。其中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的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应选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 至70%范围内。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持续上涨或下降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累计上涨或下降幅度在20%(含)以上的白酒,税务机关重新核定最低计税价格。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是随着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的,属于应税白酒销售价款的组成部分,因此,不论企业采取何种方式或以何种名义收取价款,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纳税人通过自设的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实际对外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7 实例 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3月销售果木酒,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费0.565万元。已知果木酒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3%,甲酒厂当月销售果木酒应缴纳消费税税额为多少? 解析 销售果木酒的同时收取的包装费属于价外费用(视为含增值税收入),则甲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10+0.565÷1+13%)]×10%=1.05(万元)。 从价定率 1. 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是指纳税人生产、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数量,具体规定为: 10 实例 某啤酒厂销售甲类啤酒20吨给副食品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价款58 0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3 390元;销售乙类啤酒10吨给宾馆,开具普通发票取得价款32 76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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