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契税的税收筹划(课件)- 《税收基础理论与实务》同步教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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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理论与实务 实务篇 第九章 其他税种的税收筹划 目录 资源税的税收筹划 车辆购置税的税收筹划 关税的税收筹划 印花税的税收筹划 目录 契税的税收筹划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筹划 车船税的税收筹划 房产税的税收筹划 契税的税收筹划 PART 06 TAXPLANNING 在目前的经济生活中,涉及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契税缴纳行为较多。根据契税缴纳的税收政策进行税收筹划,降低契税支出,日益为各方纳税人所重视。 一、契税相关政策回顾 契税的征税对象为发生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权属转移的土地和房屋。具体征税范围包括以下4个: (一)征税范围、纳税人及税率 1、征税范围 1) 土地使用权出让 2) 土地使用权转让 3) 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4) 房屋附属设施有关契税政策 一、契税相关政策回顾 1) 土地使用权出让 (一)征税范围、纳税人及税率 1、征税范围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或集体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渡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或集体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可以使用拍卖、招标、双方协议的方式。 一、契税相关政策回顾 2) 土地使用权转让 (一)征税范围、纳税人及税率 1、征税范围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可以使用出售、交换、赠与的方式,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以作价投资 ( 入股 ) 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规定征收契税。 一、契税相关政策回顾 3) 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一)征税范围、纳税人及税率 1、征税范围 (1) 房屋买卖,房屋买卖有三种形式。 ① 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经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批准,以房抵债和实物交换房屋,均视同房屋买卖,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 一、契税相关政策回顾 3) 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一)征税范围、纳税人及税率 1、征税范围 (1) 房屋买卖,房屋买卖有三种形式。 ② 以房产作投资或作股权转让。这种交易业务属房屋产权转移,应根据国家房地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房屋产权交易和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视同房屋买卖,由产权承受方按投资房产价值或房产买价缴纳契税。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经营企业,免纳契税。 LOREM IPSUM 一、契税相关政策回顾 3) 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一)征税范围、纳税人及税率 1、征税范围 (1) 房屋买卖,房屋买卖有三种形式。 ③ 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征收契税。例如,甲购买乙房产,不论其目的是取得该房产的建筑材料或是翻建新房,实际构成房屋买卖。甲应首先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并按买价缴纳契税。 一、契税相关政策回顾 3) 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一)征税范围、纳税人及税率 1、征税范围 (2) 房屋赠与。房屋赠与是指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无偿转让给他人所有。其中,将自己的房屋转交给他人的法人和自然人,称作房屋赠与人,接受他人房屋的法人和自然人,称为受赠人。房屋的受赠人要按规定缴纳契税。 一、契税相关政策回顾 3) 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一)征税范围、纳税人及税率 1、征税范围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 ( 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以获奖方式取得房屋产权的,其实质是接受赠与房产,应缴纳契税。 一、契税相关政策回顾 3) 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一)征税范围、纳税人及税率 1、征税范围 (3) 房屋互换。房屋互换,是指房屋住户、用户、所有人为了生活、工作方便,相互之间交换房屋的使用权或所有权的行为。行为的主体有公民、房地产管理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互换的标的性质有公房 ( 包括直管房和自管房 )、私房;标的种类有住宅、店面及办公用房等。 一、契税相关政策回顾 3) 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一)征税范围、纳税人及税率 1、征税范围 互换行为包括: ① 房屋使用权互换。经房屋所有人同意,使用者可以通过变更租赁合同,办理过户手续,交换房屋使用权。交换房屋的价值相等的不征收契税。 ② 房屋所有权互换。交换双方应订立交换契约,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和契税手续。房屋产权相互交换,双方交换价值相等,免纳契税,办理免征契税手续。其价值不相等的,按超出部分由支付差价方缴纳契税。 一、契税相关政策回顾 4) 房屋附属设施有关契税政策 (一)征税范围、纳税人及税率 1、征税范围 (1) 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 ( 包括停车位、汽车库、自行车库、顶层阁楼以及储藏室,下同 ) 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按照契税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契税;对于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不征收契税。 一、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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