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课件)- 《税收基础理论与实务》同步教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24-01-08
| 46页
| 64人阅读
| 3人下载
普通

内容正文:

税收筹划理论与实务 实务篇 第七章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目录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税收筹划 解除劳动合同与提前退休的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 学习要求 1. 掌握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掌握合理利用居住时间进行税收筹划的思路; 2. 掌握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应税项目的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 3. 掌握财产租赁所得、稿酬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的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 4. 掌握年终奖、年终绩效等所得应税项目的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PART 01 TAXPLANNING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法律规定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 ( 自然人 ) 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 ( 包括无国籍人员,下同 ) 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法律规定 (一)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划分标准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也称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 ( 下称境内 ) 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满 183 天的个人。居民个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其取得的应纳税所得,无论是来源于境内还是来源于境外,都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1、居民个人 (1)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 住所标准 )。 (2)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 183 天,是指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 183 天 ( 居住时间标准 )。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法律规定 (一)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划分标准 1、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也称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不满 183 天的个人。非居民个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法律规定 (一)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划分标准 1、居民个人 在境内无住所的个人,简称无住所个人,是指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法律规定 (二)在境内无住所个人的相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1、无住所个人居住天数和工作天数的规定 (1) 无住所个人居住天数的判定标准。 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累计居住天数,按照个人在境内累计停留的天数计算。在境内停留的当天满 24 小时的,计入境内居住天数,在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 24 小时的,不计入境内居住天数。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法律规定 (二)在境内无住所个人的相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1、无住所个人居住天数和工作天数的规定 (2) 工作天数的判定标准。 个人在境内的工作天数,包括其在境内的实际工作日以及境内工作期间在境内、境外享受的公休假、个人休假、接受培训的天数。在境内、境外单位同时担任职务或者仅在境外单位任职的个人,在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 24 小时的,按照半天计算境内工作天数。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法律规定 (二)在境内无住所个人的相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2、无住所个人纳税范围和所得来源地的规定 (1) 无住所个人纳税范围的规定。 无住所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不超过 90 天的,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法律规定 (二)在境内无住所个人的相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2、无住所个人纳税范围和所得来源地的规定 (1) 无住所个人纳税范围的规定。 无住所个人在境内居住累计满 183 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境内居住累计满 183 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 30 天的,其在境内居住累计满 183 天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法律规定 (三)在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计算 1、无住所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 非高管 ) 的情形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分别按照以下两种情形计算: (1) 非居民个人境内居住时间累计不超过 90 天的情形 (2) 非居民个人境内居住时间累计超过 90 天不满 183 天的情形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法律规定 (二)在境内无住所个人的相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2、无住所个人纳税范围和所得来源地的规定 无住所个人在境内、境外单位同时担任职务或者仅在境外单位任职,且当期同时在境内、境外工作的,按照工资薪金所属境内、境外工作天数占当期公历

资源预览图

7.1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课件)- 《税收基础理论与实务》同步教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
7.1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课件)- 《税收基础理论与实务》同步教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
7.1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课件)- 《税收基础理论与实务》同步教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3
7.1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课件)- 《税收基础理论与实务》同步教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4
7.1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课件)- 《税收基础理论与实务》同步教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5
7.1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课件)- 《税收基础理论与实务》同步教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6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