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高三政治一轮复习选必二《法律与生活》导学案
第3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一 课标展示
(一)课标要求
1、 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
2、 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
3、 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
4、 熟悉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2) 高考预测
(1)从命题内容上看,合同的实质、合同成立的决定因素、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合同的效力、合同履行的原则、违约责任、法定免责是高考考查的重点
(2)从考查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都有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
(3)命题常常结合公民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来进行考查
二 师生互动
第1部分 复习与回顾
1.★物权保护原则?
2.所有权的分类、★取得方式?
3.★共有关系?★善意取得制度
4. ★他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含义、分类?
5.知识产权的含义、★类型与★意义;
6.★著作权的含义、内容与法律保护、保护期限;
7.★专利权的含义、意义、取得方式、种类及保护期;
8.商标的含义、表现形式与意义;
9.★注册商标的含义、注册条件(允许、禁止)与法律规定
第二部分 本节课复习内容
考点一 订立合同学问大
(1) 关于合同的基础知识
项目
内容
含义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注意】“平等主体”是民事关系的核心特征。从管理角度来看,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企业与职工之间都是不平等主体,都不属于“民事主体”。
实质
债权关系。在大部分合同中,当事人既是权利人,也是义务人。
类型
常见的有买卖合同(如超市购物)、赠与合同(如房产赠与)、租赁合同(如使用共享单车)、运输合同(如乘坐公交车)等
订立原则
①自愿原则(最基本原则,依法享有在缔结合同、选择合同相对人、决定合同内容以及在变更和解除合同、选择合同补救方式等方面的自由)
②平等协商原则 当事人各方平等协商,才能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意义
①市场交易者角度: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
②社会角度: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法律保障
保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限制: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
【注意】
意思≠ ≠意思表示。意思表示需要有表示,要求将内心意思表达于外,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意义。意思表示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口头的、甚至没有语言的行为(推定和沉默)
(2) 订立合同的两个阶段-----要约和承诺
要约
含义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人;接受→受要约人)
构成要件
①内容必须明确、具体 ②要约一般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
③须具有缔约目的且要约人受此意思表示的约束(言而有信)
约束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交易秩序 )
承诺
含义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构成要件
①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且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
②承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生效
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结束。(合同成立)
承诺对要约的变更(新要约
在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或对原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拓展内容: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
要约邀请
含义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举例
超市标明商品的价格,是对顾客发出的要约。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内容
具体明确,即是合同订立所必需的主要条款。
内容只是表达了愿意订立合同的意图,并不包含主要条款(含糊、不明确)
对象
一般只向特定的对象发出。
多数情况下向不确定的人发出
效力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合同的效力 (订立合同≠合同的生效)
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
主体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主体不合格(不具备法定的资格、无权处分、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
合同存在瑕疵或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真实
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内容
内容合法
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