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综合探究 企业创办之旅
综合探究
企业创办之旅
一、理论基础和依据
本节课内容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等关于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的文件以及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等一系列推动大众创新创业的政策文件,讲述我国劳动法律制度和市场经营法律制度,解析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市场经营主体的类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经营者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的规则以及依法纳税的义务,引导学生理解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本质上就是法治经济,增强法治意识,形成正确的劳动观与就业创业观。
国务院在2017年、2018年又先后发布《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充分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潜能,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生产许可制度,健全破产制度。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探索建立集体诉讼制度。
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公平竞争。只有竞争是公平的,才能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和企业优胜劣汰。要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以竞争政策为基础来协调相关政策。为此,要全面实施市场准人负面清单制度,改革生产许可制度,健全破产制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针对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力,维权成本高、侵权成本低这一老大难问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集体诉讼制度,这是改善消费环境、倒逼供给质量提高的一个重要举措。
创新是社会进步的灵魂,创业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创新和创业相连一体、共生共存。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对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打造发展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是稳增长、扩就业、激发亿万群众智慧和创造力,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和促进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
二、课标要求
《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内容要求:3.1了解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理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解释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熟悉劳动者依法维权的途径和方式。3.2例举与创业有关的企业登记、企业信息公示、税收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基本法律制度,评述市场竞争的基本规则,说明依法经营的必要性。
教学提示:组织或者模拟商业行为,讨论合同对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的意义;引用实例,说明合同订立的基本规则。组织模拟求职、招聘、应聘等活动,评议雇主和雇员之间的法律关系,说明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或以“我想创业”为题,讲解企业开办程序,以及向政府申请与创业有关的扶持和优惠措施;模拟公司运营活动,了解经济活动中的法律制度。
三、学情分析
通过必修2“经济与社会”相关内容的学习,学生对所有制、企业、劳动就业等知识有所了解;在日常生活中,学生能通过各种传媒了解与企业就业相关的新闻报道。因此,学生对企业、劳动就业知识有初步了解。通过开展探究活动,引导学生深入学习企业创办的程序,加深对公司法、劳动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认识,科学评析企业经营中的涉法行为,树立正确的创业观和择业观,培养创新意识。
为了更好地了解学情,我们可以在课前进行简洁、必要的问卷调查或访谈。依据调查结果确定学生认知、思维和情感的“最近发展区”,为较好地达成教学目标奠定良好的基础。所以,在学习过程中,要引导学生通过自主学习和合作探究等方式,深入分析经济现象,形成科学的认知,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增强自己的社会责任感。
四、教学目标
(一)核心素养培育目标
1.法治意识
通过开展模拟创业等活动,了解企业创办的程序,加深对公司法、劳动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认识,增强劳动者、经营者、消费者的法治意识。
2.科学精神
科学评析企业经营中的涉法行为,树立正确的创业观和择业观,培养创新意识,提升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劳动者、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感。
(二)学科能力目标
1.学习理解
结合法律规定和生活实例,明确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了解宪法对劳动就业的规定,知道我国的劳动法律体系,阐明劳动法律体系在劳动权益保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学生了解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理解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