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2024届高考一轮政治——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一轮复习课件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法
律
与
生
活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知识框架
聚焦公民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介绍公民一般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了解婚姻家庭中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
劳动关系的法律保障、社会纠纷的解决机制和法律程序
进一步发展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增强法治意识,提供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1. 什么是民事?
民事指有关民法之事或者农事、民间的事情。从法律层面讲,主要指民法之事,即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 什么是民事行为?
民事行为是自然人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该行为区别于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比如道德行为、情谊行为等,例如:朋友答应晚上陪你吃饭,但是最后爽约了;也区别于其他法律领域的行为,比如犯罪行为、行政行为等。
3. 什么是民事案件?
根据我国法律体系对法院审理的案件根据法律关系的不同,区分为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它们的区别简单来说,刑事案件是指审理犯罪的案件;行政案件是指审理民告官的案件;民事案件是指审理私人之间民间争议的案件。除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之处,都属于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财产权属纠纷、商业纠纷等案件。
4.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基本常识理解
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全面认识民法)
第 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知识体系
1.民法含义
2.《民法典》的地位
3.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4.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5.民法的基本原则
1、人身权利:
2、人格权:
(1)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2)姓名权、肖像权:
(3)名誉权和隐私权:
内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例如纳税人和纳税机关是不平等的关系,纳税具有强制性)
地位 民法典是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客体: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例如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专利、著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生命、身体、健康、姓名、名誉、婚姻关系等)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相互对立,相互联系
原则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
一.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
(1)全面认识民法
自然人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的人。自然人与公民在法律上是存在区别的,公民是指取得一个国家的国籍,并依照该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在法律上,民事主体使用自然人概念比使用公民的概念更准确些。
法人 法人是一种组织,这个组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例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营利法人;公立学校属于非营利法人;政府机关属于特别法人。以“企业”“组织”的名义享有或承担法律后果。
非法人组织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可以以自己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不是以个人独资企业的名义,而是以“企业主”的名义。
特别关注 (1)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案例说法一】2022年3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发布消息称,根据税收监管中的线索,发现邓伦涉嫌偷逃税款。
经查,其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税务机关决定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日前,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已依法向邓伦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