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考向1 中国古代的法律与教化
[对应学生用书P12]
一、中国古代的法治
时期
特征
表现
夏、商、西周
“刑”“礼”并立
“礼”主要用于调整贵族内部的关系,“刑”主要用于控制社会下层劳动人民。但这一时期“礼”和“刑”尚未融合为一体,而是各自为用
春秋战国
至秦朝
成文法及法治阶段
春秋后期,以郑国子产“铸刑书”和晋国赵鞅“铸刑鼎”为标志,刑法体系开始向成文法制转变。秦代崇尚法治,秦律“密于凝脂”。秦汉朝廷还发布法律文告,称“令”,也具有法律效力
两汉至隋唐
律令儒家化阶段
这一时期,儒家思想渗透到法律中,即律令儒家化。唐朝,《唐律疏议》完成了“礼教”与“法治”的融合,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标志着中国古代法制的完备与成熟
宋元
明清
法典与案例
相结合阶段
宋朝以后,随着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中国法律制度开始向法律技术的完备方向发展,即在审判具体案件时如何实现司法操作与法律指导思想的结合。案例作为一种法律形式得到很大发展,明朝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
二、中国古代的教化
时期
表现
西周
建立起以宗法关系为核心的礼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
春秋战国
德治与法治之争
汉代
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封建社会主流思想,逐渐影响了社会教化
魏晋
南北朝
律令的儒家化是最重要的表现,法律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为量刑的重要原则之一,目的在于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
唐朝
《大唐开元礼》是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推广魏晋南北朝以来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宋元
程朱理学在南宋后期逐步确立统治地位,在社会上广泛传播,甚至深入族规、家训之中。《吕氏乡约》是儒学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
明清
宣讲“圣谕”,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
视角1 战国时期的法治思想
[典例1] (2023·新课标卷)荀子是战国时期著名的儒家学者,他的学生韩非、李斯则是法家学派代表人物。下列能代表三人在治国方略上共同主张的是( )
A.“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
B.“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
C.“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D.“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命题情境
以荀子与韩非、李斯不同学派代表人物思想的共同点构建学习情境
必备知识
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德治与法治之争
关键能力
考查学生解读和辨析历史信息的能力。“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意为对人民施以教化,使其明礼,用礼仪规范对其起到教化的作用。在礼仪教化的同时制定法律,对于违反礼仪教化的人予以制裁,用重刑法来禁止人们犯罪
核心价值
培养认同中华文化、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爱国主义情怀,培育个人的法治意识和品德修养
答案:A
视角2 明代法律的作用
[典例2] (2021·湖北卷)明代继承前代“以例辅律”的传统。“律”一经颁行,即成定制,因而难以应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故朝廷不得不大量增补各类“例”以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将六部办定的“成案”提升为“现行则例”。此举( )
A.提升了社会治理的能力
B.杜绝了司法腐败的可能
C.确保了审判结果的公正
D.导致了社会矛盾的激化
命题情境
以明代“以例辅律”的发展创设命题情境
必备知识
明清君主专制制度的加强、明代的法律
关键能力
从唯物史观角度考查明代法律的意义。明代大量增补各类“例”辅佐、补充“律”,有利于官吏处理新出现的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秩序
核心价值
剖析史料中的历史现象,得出历史结论。认识国家治理的必要性,培养制度自信,彰显家国情怀
答案:A
视角3 明清理学的社会教化作用
[典例3] (2021·全国乙卷)明清时期,“善书”在民间广为流行,这类书籍多由士绅编撰,内容侧重倡导忠孝友悌、济急救危、受辱不怨,戒饬攻诘宗亲、凌逼孤寡等,以奉劝世人“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善书”的流行( )
A.确立了理学思想的主导地位
B.强化了社会主流的价值观
C.阻碍了官方意识形态的推广
D.冲击了儒家经典的神圣性
命题情境
以明清时期“善书”的流行构建命题情境
必备知识
中国古代主流思想的内容和演变、中国古代基层社会治理
关键能力
考查学生运用、理解与辨识、概括与提炼的方法获取和解读历史信息的能力。明清“善书”符合当时的主流思想理学的要求,其在民间的广为流行起到了强化社会主流价值观的作用
核心价值
旨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正确的价值观。“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具有普世的教育价值,体现命题的育人功能
答案:B
1.考查重点:近几年命题重点考查中国古代社会的尊老习俗、先秦法律和教化的辩证使用、明朝法律的特点作用、清朝理学的社会教化作用等。
2.备考重点:中国古代社会的尊老习俗、先秦礼法之争、礼法结合的法律特点、宋明理学的社会教化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