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单元综合探究 家庭生活 法律守护 学案-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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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综合探究 家庭生活 法律守护
类型 学案-导学案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3-2024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168 KB
发布时间 2023-12-30
更新时间 2023-12-30
作者 七巷少年@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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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综合探究 家庭生活 法律守护 班级: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小组:__________ 【学习目标】 1.以“家庭生活,法律守护”为主题进行研究,撰写一篇研究报告。 2.通过研究,初步了解课题研究的过程和方法; 3.运用科学的方法分析婚姻家庭现象,梳理社会发展脉络; 4.加深对婚姻家庭关系的认识,增强家庭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重点难点】 重点:加深对婚姻家庭的认识,增强家庭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难点: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知识拓展】 一、我国宪法中关于男女平等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二、我国民法典中关于家庭关系的规定 1.子女成年后尚未结婚,仍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属于家庭的成员。 2.子女成年后,如果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则父母不再对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未结婚又没有房子,父母仍应当允许其继续居住,因为家庭成员间有生活扶助的义务。如果双方关系恶化,父母强烈要求子女搬出去住,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在法律上已无抚养义务,如果双方调解不成,那么子女应当搬出父母所有的房子。 3.当父母死亡,父母的财产应该怎么继承?如果有法律上有效的遗嘱,则按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他们之间的权利是平等的,原则上应当是均分。 4.家庭成员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一般的理解是:共同生活的一个家庭的亲属。多指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三、家庭暴力与虐待 我国民法典关于“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的规定是保障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必要措施。 虐待,是指故意折磨、摧残家庭成员,使其在肉体上或精神上蒙受侵害。虐待可能表现为积极的、作为的形式,也可能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的形式,如打骂、恐吓、限制人身自由、不给饭吃、不给衣穿、患病不给治疗等。 遗弃,是指负有抚养、赡养、扶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抚养、赡养、扶养的另一方拒不履行义务。遗弃是以不作为的形式出现的,应该履行义务而不履行,致使被遗弃人的权益受到侵害。 对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的人,应当予以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错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例如,对拒付抚养费、赡养费等情况可到人民法院起诉,判决强制执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构成犯罪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四、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设定方法 法定监护人:监护人和被监护人都是由法律所规定的监护称为法定监护,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委托监护人:委托监护是指通过委托监护合同而设立的监护。 指定监护人:是指有法定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由监护权力机关指定的监护。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 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导学流程】 一、基础感知 探究一 未来人们的婚姻关系、亲属关系可能发生怎样的改变?为应对这些改变,相关法律又该作出怎样的调整? 改变: ①网络扩展了现实社会的择偶空间,更好地满足了人们的情感需求,也改善了人们的互动行为,在这个意义上网络对良好婚姻关系的结成具有促进作用。 ②网络的出现和发展为家庭工作提供了更大的可能性和现实性,网络还可以使家庭的抚育功能发挥得更加充分、全面。 ③网络对夫妻关系的调适提出了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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