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经济法
教学项目7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任务7.1 外商投资企业的基本规定——案例导入
吴素芹与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陕西新丰泰博奥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
奥迪车驾驶员张某在驾驶中发生事故不幸身亡,奥迪车配备的8个气囊全未弹开,并且是存在安全隐患被要求召回的车辆。死者的母亲认为事发时车辆气囊未打开才导致死亡,因此将一汽大众和经销商陕西新丰泰博奥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赔偿死者母亲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54万余元。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陕01民终9913号,2017年12月12日发布。
根据上述资料,请同学们思考并说明理由: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属于外商投资企业吗?上述案件中的纠纷为何如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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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商投资企业的概念
任务7.1 外商投资企业的基本规定——知识准备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它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的分支机构。外商投资者包括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二、外商投资的种类
任务7.1 外商投资企业的基本规定——知识准备
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下列情形:
(1)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包括中国的自然人在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2)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
(3)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包括中国的自然人在内)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项目;
(4)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规范是调整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律规范包括:
(1)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
(2)2019年12月12日,国务院第74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3)2019年12月26日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外商投资企业法律规范
四、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
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
外商投资法施行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外商投资法施行后5年内,可以依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调整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也可以继续保留原企业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
自2025年1月1日起,对未依法调整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并办理变更登记的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其申请的其他登记事项,并将相关情形予以公示。现有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依法调整后,原合营、合作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股权或者权益转让办法、收益分配办法、剩余财产分配办法等,可以继续按照约定办理。
五、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和出资比例
(一)出资方式
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出资期限和出资比例
根据 2014年6月17日实施的《商务部关于改进外资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取消对外商投资(含台、港、澳投资)的公司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和出资期限的限制或规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由投资者(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并在投资合同、公司章程中载明。
六、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一)投资总额
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是指按照投资合同、章程规定的生产规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的总和。投资各方的出资达不到投资总额,也可以企业的名义向银行贷款等作为投资,因此,企业的投资总额一般包括两个部分,即中外各方出资的自有资金和企业向银行的贷款等。
(二)注册资本
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注册资本可以用人民币表示,也可以用可自由兑换货币表示。因公司法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制,实行认缴资本制。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