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十章 保险单证
第一节 保险投保与单据
第二节 保险单及其缮制
CONTENTS
目录
第三节 出口信用保险
保险投保
办理投保手续应注意的问题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常见保险条款
保险单的作用和种类
保险单的内容及缮制
出口信用保险的含义和作用
出口信用保险的险种
第一节 保险投保与单据
保险金额:又投保金额,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投保金额,这是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和计收保险费的基础。
当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金额是保险人赔偿的最高限额。
出口货物的保险金额以发票价值为基础确定。在CIF或CIP条件下,以CIF或CIP价值为投保金额。INCOTERMS2010规定,保险金额的最低限度为合同规定的价格另加10%。这里的10%为保险加成。一般不超过30%。
保险金额计算公式:
保险金额=CIF(CIP价)*(1+投保加成率)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保险费率根据不同险别、商品、运输方式、目的地并参照估计上的费率水平制定
一、保险投保
第一节 保险投保与单据
投保手续:通常以书面形式提出,经保险公司确认后,双方确立了合同关系。
1、逐笔投保:通过填写投保单进行投保
2、预约保险(open-policy):被保险人与保险人预先预立的在特定期限内有效的货物运输保险合同。预约保险合同的好处是减少逐批投保、逐笔签订保险单的手续,并可防止因漏保或迟保而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特别是进口CFR和FOB 条件下使用。
3、保险统保(blanket insurances):保险公司为支持出口企业的出口,承包所有以非信用证为支付方式出口的收汇风险。承保条件:标的通常是从中国出口或转口的货物、技术或服务;结算方式为(D/P, D/A, OA),签订了明确规范的出口贸易合同。
出口企业将非信用证出口业务全部投保,风险相对分散,保险费率较低。
一、保险投保
第一节 保险投保与单据
投保单的填写:
1 被保险人
2 发票号、贸易合同号及信用证号
3 发票金额与保险加成
4 标记、包装及数量、保险货物项目
5 保险金额
6 船名或装载运输工具
一、保险投保
7 起运日期
8 提单或运单号码
9 航行路线
10 承保条件
11 赔付地点
12 投保日期
13 投保人签章及企业名称、电话、地址
第一节 保险投保与单据
一、保险投保
办理投保应注意问题:
1 申报内容必须真实
2 若目的地在内陆,投保终止地应为内陆目的地
3 特殊要求要征得保险公司同意
4 需与贸易合同及信用证规定一致
5 法律问题
第一节 保险投保与单据
一、保险投保
常见保险条款:
1 买方负责保险成交的价格条件的保险条款
保险由买方自行办理:
“保险由买方负责”——“ to be covered by the buyer”
买方委托卖方代办:
“保险由买方委托卖方按发票金额110%代为投保陆运一切险,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1年1月1日的陆运保险条款为准,保险费由买方承担”——“to be effected by seller on behalf on buyer for 110% of total invoice value against overland transportation all risks, as per overland transportataion cargo clause of 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 dated 1/1/1981, premium to be for buyer’s account”
第一节 保险投保与单据
一、保险投保
常见保险条款:
1 卖方负责保险成交的价格条件的保险条款——保险条款的内容包含由何方办理保险、投保何种险别、如何确定保险金额及采用何种条款等。
投保海运水渍险,加保偷窃、提货不着险:——“保险由卖方按照发票金额的11%投保水渍险和偷盗、提货不着险”
投保海运一切险,扣除一定免赔率:——“保险由卖方按照发票金额的110%投保一切险”
要求延伸目的地:——“保险由卖方按照发票金额的110%投保海运一切险,保险责任延伸到巴黎收货人仓库”
要求按国外条款承保:——“保险由卖方按照发票金额的110%投保海运保险,按伦敦协会A条款负责”
保险单:保险公司向投保人签发的、证明保险有关当事人(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