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选必二
政治
统编版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二框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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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常见的民事权利越界的事例
广场舞扰民:广场舞的声音放得很大,或占据公共场所……
2023.4哈尔滨一健身房老板私拆承重墙,导致整栋居民楼住户被疏散,总计损失金额约1.68亿元
某果业公司与叶某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约定叶某向果业公司购买12万斤冰糖橙,叶某负责运输,后双方因货款的支付问题产生分歧,叶某表示不再取货。果业公司对堆放在仓库的冰糖橙不采取任何措施,放任其霉变、腐烂。此后,果业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叶某支付剩余10万斤冰糖橙的货款。
……
1. 权利的含义:
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
——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
2. 民事权利行使的界限(要求):
①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②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遵循诚信原则;
不违法;
不违背公序良俗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P35案例:林某在某电商平台注册了一家店铺,并通过了实名认证。云某通过网络在该店铺订购了一条某品牌的裤子。收到货品后,云某发现货品与网页宣传不符,就发表了买家评论并给予差评。之后,双方为此产生争议,云某又追加评论,谈了自身感受。林某对此大为不满,以云某恶意差评,侵犯该店名誉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云某侵害名誉权。
想一想:你在网购时给过差评吗?
你认为云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网购平台设置评论区的目的是什么?
小云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要具体分析。
网络交易中买家给“差评”若不是出于恶意诋毁商业信誉的目的,则不属于侮辱诽谤行为。
案例中云某对商品质量及经营者服务的评价仅是个人对商品及服务的情感表达,并没有诽谤、诋毁、损害等违反法律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给不满意的商品和服务打差评是我们每个消费者的权利,同时,我们给评价也不能“太任性”,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如果小云追加的评论中有诽谤、诋毁的,则构成侵权。
点评: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②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
3. 法律对不同民事权利的限制:
(人身权,以名誉权为例;知识产权,以著作权为例;物权,以不动产所有权为例
(1)民法对名誉权(人身权)设定的界限: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背诵点1
【案例】记者实地探访插旗菜业得知,该企业标准化腌制池腌出来的酸菜是用来加工出口产品的,老坛酸菜包里的酸菜则是从外面收购来的“土坑酸菜”。
记者跟随公司的货车,在附近一片农田里,找到了腌制酸菜的土坑。工人们有的穿着拖鞋,有的光着脚,踩在酸菜上,有的甚至一边抽烟一边干活,抽完的烟头直接扔到酸菜上。而这些酸菜在被插旗菜叶收购时,插旗菜业并不对卫生指标进行检测。
有人为插旗喊冤,表示如果抵制插旗就是让无数农民绝收、工人失业、利用传统手法腌制为什么不行,媒体夸大负面报道。
思考:记者实地探访并进行新闻报道,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民法典》第1025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相关链接 P35
《民法典》第1027条
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含有侮辱、诽谤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不以特定人为描述对象,仅其中的情节与该特定人的情况相似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案例】 2021年12月7日,89岁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授赵德馨与“中国知网”运营方的侵权纠纷案引发大众热议,话题冲上热搜。
老人接受媒体采访谈起维权缘由:“把我100多篇文章收录(到)数据库,还通过电脑、手机这些端口来传播,不仅不告诉我,读者包括我自己下载还要付费,我本人却从没拿到过一分钱稿费。”“为什么我创造的知识成果得不到尊重?”2020年8月,老人选择了维权。在随后的官司中,赵德馨教授全部胜诉,获得相应经济损失和维权合理开支费用,法院判决知网赔偿赵教授70万元。
中国知网侵犯了作者的知识产权(著作权)
在作业中引用他人文章的一大段话。
从同学那里拷贝一份应用软件,安装到自己的电脑上。
从网上找到一首流行歌曲,下载到自己手机上。
中学语文教材书中收录一篇某当代作家的散文。
♦以上行为是否侵犯著作权?为什么?
P36 探究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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