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税收征收管理(课件)-《税收基础》同步教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23-12-22
|
20页
|
95人阅读
|
1人下载
普通
内容正文:
第十章税收征收管理
第一节 税收征收管理法
2
3
4
1
第二节 税务管理
第三节 税款征收
第四节 税务检查
第五节 法律责任
2
3
1
第六节 税务代理
第七节 税务行政复议与税务行政诉讼
税收征收管理
1.熟悉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和账簿、凭证管理制度;
2.了解税款征收制度及征收方式;
3.熟悉税务检查制度、形式及方法;
4.了解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行为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
5.熟悉税务代理的概念、原则、业务范围及具体实施过程;
6.了解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的概念、受案范围、管辖及程序。
知识目标:
税收征收管理
技能目标:
1.能够遵照税务代理的基本原则,合理实施税务代理业务;
2.正确区分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税收征收管理
一、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概念
第一节 税收征收管理
广义的
广义的税收征收管理法是指调整税收征收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国家权力机关授权行政机关制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行政法规和有关税收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税收征收管理法不仅是纳税人全面履行纳税义务必须遵守的法律准则,也是税务机关履行征税职责的法律依据。
第一节 税收征收管理
狭义的
狭义的税收征收管理法是指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1993年1月1日起施行,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进行了第二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是我国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法,新的《税收征管法》于2001年5月1日起施行。2002年9月7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经国务院审议通过,并于2002年10月15日起施行。
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立法目的
第一节 税收征收管理
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保障国家税收收入
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
加强税收征收管理
(一)
(二)
(三)
(四)
(五)
三、 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税收征管法》第二条规定:“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此条规定界定了《税收征管法》的适用范围。
我国税收的征收机关有税务、海关、财政等部门,税务机关征收各种工商税收,海关征收关税。《税收征管法》只适用于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或由海关代征的税种,不属于《税收征管法》的适用范围。
第一节 税收征收管理
一、税务登记管理
(一)开业税务登记
第二节 税务管理
3.
2.
1.
开业税务登记的内容
开业税务登记的时间和地点
需要进行开业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二) 变更税务登记
1. 变更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
2. 变更税务登记的时间要求
第二节 税务管理
(三) 注销税务登记
1. 注销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
2. 注销税务登记的时间要求
第二节 税务管理
二、账簿、凭证管理
这里所称账簿,是指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总账、日记账应当采用订本式。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聘请上述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账簿、会计凭证和报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一) 账簿、凭证设置
第二节 税务管理
《税收征管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 账簿、凭证的保管
第二节 税务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