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房产税(课件)-《税收基础》同步教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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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内容正文:
第八章财产税收
第一节 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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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契税
第三节 车船税
1. 熟悉房产税的概念及特征;
2.了解房产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义务人、计税依据、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申报与缴纳;
3.熟悉契税的概念及特征;
4.了解契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义务人、计税依据、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征收管理;
5.了解车船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及税率。
知识目标:
财产税收
财产税收
技能目标
1.熟练掌握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2.熟练掌握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3.掌握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第一节 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价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现行房产税的基本规范是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房产税暂行条例》)。
对房产征税的目的是运用税收杠杆,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提高房产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配合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此外,房产税税源稳定,易于控制管理,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一、房产税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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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
征税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根据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
第一节 房产税
二、征税对象和范围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房产包括附属的设备,但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这主要是为了减轻农民的负担。因为农村的房屋除农副业生产用房外,大部分是农民居住用房。不把农村房屋纳入房产税征税范围,有利于农业发展,繁荣农村经济,也有利于社会稳定。
第一节 房产税
三、纳税义务人
(1) 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 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 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
第一节 房产税
四、计税依据
第一节 房产税
房屋的原值
房屋的造价
房产的净值
(一) 计税依据设计的指导思想
第一节 房产税
(二) 计税依据的形式
1. 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2. 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3. 投资联营及融资租赁房产的计税依据
4. 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的计税依据
五、税率
我国现行房产税采用的是比例税率。税率根据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分为两种:依据房产计税余值计税的,税率为1.2%;依据房产租金收入计税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第一节 房产税
六、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减除比例)×1.2%
(1) 依据房产计税余值计税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
(2) 依据房产租金收入计税
第一节 房产税
七、
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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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宗教寺庙和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第一节 房产税
八、纳税申报与缴纳
第一节 房产税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
房产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房产税的纳税申报,是房屋产权所有人或纳税人缴纳房产税必须履行的法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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