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10.3
银行信用的结算方式
2
银行信用的结算方式
总结回顾
作业布置
目录
Contents
银行信用的结算方式
01
银行信用的结算方式
一、信用证(L/C)
19世纪产生,被称为国际贸易支付方式上的革命。
是在商业信用保证之上增加银行信用保证,基本地解决了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互不信任的问题,使双方在风险的承担上处于一个相对平等的地位。
(一)定义
L/C是一种有条件的银行担保,即银行应进口方的要求和指示向出口商开立L/C,授权出口商凭所提交的符合 L/C规定的单据和开立以该行或其指定的银行为付款人的不超过规定金额的汇票向其收款,银行以其自己的信用保证履行付款的书面凭证。
(二)当事人
1、开证申请人
2、开证行
3、受益人
基本当事人
4、通知行
5、议付行
6、付款行
7、偿付行
8、保兑行
9、受让人
注意:
在上述六个基本当事人中,议付行和通知行可以是同一家银行,开证行和付款行也可以是同一家银行。
(三)L/C的操作程序
信用证开证方式
信开信用证——基本不用
电开信用证——加押电报、加押电传、SWIFT格式
简电开证
全电开证
(四)L/C的结算特点
L/C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行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Primary liability for payment of the Issuing Bank)
L/C是一项自足的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买卖合同(Credits are separate transactions from the salescontracts)。
(五)L/C的作用
1、对出口方的好处
安全收汇(在外汇管制和进口管制的情况下,出口商若按时收到信用证,说明进口商已得到当局使用外汇的许可,具有收取外汇的保证。)
01
便利资金周转(打包放款、押汇)
02
2、对进口方的好处
01
取得单据有保证
03
利用银行资金对买卖双方的好处在于可以大胆选择新客户成交,扩大了贸易。
02
通过L/C条款控制出口商的交货情况
04
对银行的好处——风险不大,又可以盈利。
(六)信用证对出口商的风险
1、来自信用证本身的风险(对单据要求高)
2、来自进口商方面的风险
第一、进口商延迟开证或拒绝开证。
第二、进口商开出的信用证不符合贸易合同的要求。
第三、进口商开立“软条款”信用证。
第四、进口商用假信用证进行诈骗。
第五、进口商唆使出口商利用打包放款诈骗银行
第六、在信用证中,进口商要求的“1/3提单直寄进口商”
3、来自银行方面的风险
(七)信用证对进口商的风险
1、国外出口商的欺诈风险
2、货物以次充好或者质量不符的风险
3、开证行的素质风险
2、对进口方的好处
01
取得单据有保证
03
利用银行资金对买卖双方的好处在于可以大胆选择新客户成交,扩大了贸易。
02
通过L/C条款控制出口商的交货情况
04
对银行的好处——风险不大,又可以盈利。
第二节 总结回顾
02
回顾
今天这节课你学会了什么?
你还有哪些没有弄懂的?
你最感兴趣的内容是什么?
17
第三节 作业布置
03
作业
将10.3银行信用的结算方式的相关知识整理在笔记本上。
19
感谢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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