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12课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
课程标准
学习重点
了解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形成情况,以及国际法的发展。
1.核心概念:专制王权国家、民族国家、国际法、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维也纳体系、国际联盟与联合国。
2.关键问题:近代西方民族国家是怎样形成的?近代国际法和外交制度是如何演进发展的?有何影响?
[重要概念]
1.民族国家:近代民族国家指由单一民族或多民族组成的、主权独立、有确定的领土疆域、统一的国内市场和国民经济、全民族通用的语言和国民的文化认同等的国家形态。
2.维也纳体系:是19世纪初拿破仑帝国崩溃后,以英、俄、奥、普为首的战胜国通过维也纳会议在欧洲大陆上建立的新均势体系。维也纳体系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欧洲的和平秩序,但其旨在恢复欧洲的封建统治,并且把拿破仑统治下已经解放的民族重新置于战胜国的民族压迫之下,这是一种历史的逆流、历史的反动。到1848年欧洲革命时期,该体系基本瓦解。
3.国际法:或称国际公法,是指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主要特点是:主体主要为国家和国际组织;主要渊源是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国际实践证明,国际法作为国家之间的法律,不仅为世界各国所公认,而且各国也是应该遵守的。
4.国际联盟:简称国联,是《凡尔赛条约》签订后建立的国际组织。成立于1920年1月10日,解散于1946年4月。国际联盟以促进国际合作和实现世界和平与安全为宗旨。盟约规定通过集体安全、裁军、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措施,以保障会员国的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并规定对违背者实行经济制裁。国际联盟虽然是各国为防止武装冲突、加强普遍和平与安全而建立国际机构的第一次尝试,但在实践中并没有起到维护和平的作用。国际联盟自成立时便由英、法等少数大国所控制,并成为大国手中的工具。
5.联合国: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成立的一个由主权国家组成的政府间国际组织。1945年10月24日,在美国旧金山签订的《联合国宪章》生效,联合国正式成立。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加强国际合作,促进全球经济社会发展。联合国是目前世界上代表性最广泛、最有权威的综合性国际组织。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1.条件
(1)专制王权国家形成。
背景
表现
特征
①中央集权强化:15世纪前后,西欧国家中央集权得到加强
②宗教改革推动:世俗权力强化,国家和民族认同观念显现
①英国:1534年,通过《至尊法案》,宣布国王是英国教会的首脑,建立起国王的专制统治
②法国:路易十四统治时期,法国王权达到顶峰
③欧洲国家:纷纷成为专制王权国家
国家版图会因国王的婚姻或继承关系发生改变
(2)民族语言的形成:对民族语言的重视强化了民族认同,促进了民族国家的形成。
(3)民族意识觉醒:法国大革命及拿破仑战争,传播了自由平等思想,促进了欧洲各国民族意识的觉醒。
2.产生
(1)表现。
①个人对国家的忠诚超过对国王和宗教的忠诚,出现了国旗、国歌和各种国家节日,国家在人们的意识中越来越重要。
②欧洲各专制王权国家逐渐变为具有独立主权的民族国家。
(2)特点:民族国家有的由单一民族组成,更多的则是包括了多个民族。
[知识拓展] 民族国家形成的影响
(1)冲击了中古西欧神权一统的局面,为现代民族国家形成奠定了基础。
(2)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和资产阶级力量的壮大创造了条件,促进了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过渡。
(3)民族国家成为欧洲政治的基础,推动了现代世界和现代国际关系形成的进程。
二、国际法的形成与外交制度的建立
1.国际法的形成
(1)原因。
①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世界市场逐步形成;西方对外殖民扩张,争夺霸权和利益,矛盾激化。
②西方统一民族国家形成,国家主权意识增强。
③西方启蒙运动兴起,要求尊重人权。
④古罗马自然法精神的历史渊源。
(2)过程。
时间
著作
意义
1625年
《战争与和平法》(格劳秀斯著)
确定了国际法的主体是主权国家,奠定了国际法的基础
1648年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①确立了国际关系中的国家领土、主权与独立等原则
②开创了用国际会议和通过谈判达成协议的形式解决国际争端、结束国际战争的先例
③确认了缔约国必须遵守条约、各缔约国可以对违约国集体制裁的国际法基本原则
[知识点拨]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所确立的有关国家主权和国家关系的基本原则是现代国际法的基础。但是,这个体系还不具有全球性,它更多地带有欧洲国际关系体系的特点和色彩。2.外交制度的建立:17世纪时,欧洲国家的君主们派遣常驻外交使节和外交使团。在此基础上,近代外交制度逐渐建立起来。
3.意义:外交制度的建立和国际法的形成为国际关系确立了一些规则,为用和平方式解决国与国之间的争端、减少战争行为开辟了新的途径。
4.发展
(1)维也纳体系:1815年,欧洲各国建立起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