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民法典》规定的婚姻与家庭中的民事主体的
权利与义务
《民法典》规定的自然人的
权利与义务
确保前三单元所涉实体的权利与义务的实现
《劳动法》等规定的劳动者和经营者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
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本册教材内容是围绕“民事权利与义务”展开的
模块知识逻辑体系
单元知识体系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民事权利与义务
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2.1 保障各类物权
2.2 尊重知识产权
3.1 订立合同学问大
3.2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4.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一框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程标准 考情预测
1.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2.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1.从命题内容上看,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民法基本原则、人身权的相关内容是高考考查的重点;
2.从考查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都有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
3.命题常常结合公民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来进行考查
瞄准方向
4
构架体系
在
生
活
中
学
民
法
用
民
法
积极维护
人身权利
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
民事法律关系
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民法基本原则
必要性
内涵
具体内容(6个)
认真对待民
事权利和义务
生命健康俱可贵
姓名肖像受保护
名誉隐私不可侵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
名誉权和荣誉权
(一)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的含义/调整对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法典地位:①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②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思辨训练:下列情形中适合民法调整吗?
1.张某与前妻因为离婚产生的财产纠纷。
2.李某拒绝缴纳交警罚款金额。
3.小米在微信朋友圈辱骂班上某同学。
4.某老师因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
×
√
×
核心点一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注意】①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
②民法调整范围排除劳动关系、行政关系、刑事犯罪(刑事法律关系)、国家赔偿
人身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人格和身份形成的无直接物质利益因素的民事法律关系。比如:你的姓名、外貌、身份、尊严等。
财产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物质利益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
比如:你的房子、车子、票子、桌子等。
2.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和要素
⑴含义: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物权、知识产权
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
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等人格利益
配偶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等
核心点一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⑵ 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民事法律
关系
财产关系
财产所有
财产流转
人身关系
人格关系
身份关系
主体 A含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B自然人(公民):
民事权利能力(资格,强调有没有)——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民事行为能力(能力,强调能不能)——根据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营利法人(公司)、非营利法人(公立学校)、特别法人(政府)
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客体 A含义: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B类型: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所有权关系——物、债权关系——行为、知识产权关系——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人身利益。
内容 A含义: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
权利和义务既是相对立的,也是相联系的,民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通常是对等的。
核心点一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知识拓展:自然人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P4)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②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①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③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注意: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行为。
注意:
①进行的纯获